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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已明事理,可斩

    即使是见到寻找少年的衙役和巡捕,三名凶手也不见丝毫的慌张。

    他们仍旧嬉笑如初,饶有趣味的看着注定只能找到尸体的王氏。

    在岔路口,两支队伍向着截然相反的方向走去。

    祝明此时却迟疑了。

    理性而言,跟上凶手,防止其再次为非作歹自然是上上之选,可那王氏周身环绕的黑色鬼雾,却让人犹豫。

    自己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祝明很清楚这一点。

    眼瞧着两队人马越行越远,他幽幽叹了口气,跟上了王氏一行人,对着三名嬉皮笑脸的家伙施展了道简单的追踪术法。

    虽说鬼雾并无恶意,但终究是阴气所化,对凡人难免有所影响,祝明之前并没有过多在意,但这下看见王氏痴颠的模样,这才意识到自己似乎低估阴间之物对阳间凡人的影响力了。

    他暗自对王氏施了个最基础的小光明术,见其神色清明了许多,才放心跟上。

    他捏了个决,隐匿起身形。

    队伍的最前方,看不见的黑雾领着王氏朝着自己的埋骨地走去,像是拉着母亲赶集会的孩子。

    也不知走了多远,眼前只见翠浪起伏田地,和匆匆归家的老农,也许再晚一些,就连个人影也没有了。

    王氏神色恍惚,但脚步却毫不迟疑,仿佛早就知晓此行的目的地在何处。

    步履匆匆的众人,很快随着王氏的脚步来到了一处显然被翻新过的荒地。

    王氏忽的泪眼朦胧,跪倒在那片荒地旁,发疯一般用十指抠挖着坚实的土地。

    “他说他就在下面,他说他闷的好难受......”妇人着魔似的喃喃自语。

    她的指尖再次无力挖了几点零星的土屑,最终还是无助的捂着脸嚎啕。

    “我的儿,我苦命的儿啊......”

    “我这辈子到底做错了什么,老天要这般折磨......”

    一旁的巡捕向王氏投去怜悯的目光,没有制止已经满面尘灰的妇人。

    他蹲下,撮了些许泥土,指尖感受到明显的湿意,多年的经验告诉他,下面必有蹊跷。

    又看了眼悲嚎的王氏,巡捕对着手下吐出一个字。

    “挖。”

    “诺。”

    手下抱拳,一人快步走向不远处对他们指指点点的老农们,三言两语借来几副农具,在老农们的叹息声中再度赶回。

    随着众人的挖掘,地底的土壤也带上了诡异的暗红色,巡捕的神色逐渐带上几分凝重。

    继续挖了近一米深,一名衙役好像铲到了什么坚硬的东西,铁锹发出“刺啦”的哀鸣。

    “停下!”

    巡捕抬手,众人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妇人抬头,泪眼锁在那开始渗血的土坑,无声的张了张嘴,最后吐出一口鲜血,昏倒了过去。

    半晌后,众人离开,带着昏迷的王氏,围观的老农也靠近看了眼,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后,亦是叹息离去,以后逢人又多了几分谈资。

    待人走尽,祝明方才上前。

    土坑近两米深,黝黑的土壤也被浸泡上丝丝暗红,混杂着快要腐烂的碎肉。

    祝明还未走,就有几只不认识的飞虫寻着味儿在坑边飞着绕着。

    新鲜的腐肉总是吸引臭虫。

    他没有理会这几只虫子,只是甩了甩袖子,将自己身上的臭虫甩落。

    除开祭祖上坟,这是祝明第一次离尸体这么近,尸坑留下的臭味让他本能的有些反胃,但是他还是没有离开的意思。

    起了晚霞,被血浸过的泥土更红了。

    祝明身上也落了几只虫子,或在袖口,或在衣襟。

    没办法,臭虫太多,他也赶不过来。

    祝明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在这里毫无意义的发呆,不过他现在想走了。

    这里烦人的臭虫,虽说不带尖爪毒素,可瓮声瓮气的缠人耳朵不放却也聒噪。

    无碍的是,他想离开时,这些虫子追不上他,只能在原处继续自生自灭。

    怨气化鬼,稚童藏妖。

    明明只是一个小镇子,偏偏有这么些烦心事,不像是此时的祝明能招惹得起的。

    他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只是一个过客,没必要为此冒上性命。

    二十出头的祝明连只鸡都不曾动手杀过,更遑论除妖。

    他像那几名老农一样转身离去,只留下空气中嗡声吵闹的飞虫。

    翌日。

    县里出了命案,王家的小满福死了,尸体惨不忍睹。

    仅仅一天,这起命案便风一样传播开,惹来好事的人们争相讨论。

    祝明这天没有去学堂讲课,他被县令传唤去了。

    “晚生确定,王满福身死前,正是和这三名童子一同离开。”

    祝明立于堂前,在跪倒的众人间显得鹤立鸡群。

    这倒不是祝明故作风骨,而是大乾律法,书生可见官不跪。

    须发半百的老知县瞪起尚有清明的双眼,猛拍惊堂木,对着堂下跪倒的三名凶手及其父母喝道,“人证物证俱在,尔等还要如何狡辩!”

    此后种种,祝明已经不甚关心。

    他知道,自己的一番证词在某种意义上甚至更重于县令口中的“物证”。

    在书生地位超然的大乾,一名年仅二十的举人值得每一名地方官重视。

    毫不夸张的说,这次的案件只需祝明在卷宗上盖上自己私章,基本上就可以和棺定论。

    他能做的,也只有在公堂之上作为人证,至于如何审理,如何定罪,不是他可以插手的。

    他记得大乾律中有一条,书生为官前,不得干预政事。

    “大乾律有言,孩童行冠礼前不明事理,可免死罪!”

    堂下跪着的一名男子大喊道。

    准备拍案的县令微微迟疑,手中的惊堂木悬在空中。

    “祝先生觉得如何?”县令看向祝明,用眼神询问。

    祝明想了想,脑袋里突然闪过曾经听闻过的一个故事。

    “请大人稍等片刻。”祝明对堂前作揖道。

    县令点点头,祝明走出公堂。

    半柱香后,他端着三份碗筷重返公堂,眼神尖的人瞧见碗中装了些饭菜。

    “吃吧。”他将其置于尚跪着的三名少年面前,用不冷不热的语气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少年们接过碗筷,狐疑地瞧着碗上一正一反的筷子,又看了眼县令,见其亦不言语,便将木筷摆正,吃一口便看一眼祝明,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祝明立于堂下,只是默默看着三人慢慢吃完。

    “识箸正反,已明事理,可斩。”他不急不慢道。

    跪倒的众人脸色顿时煞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