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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理之章——往,少女不情(上)

    “你问我生命是什么,我回答说是一切的累赘,是所有的顾忌。”

    (一)

    敬爱的缇拉卡:

    近来可好,想我的旅程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了,原谅我的不辞而别吧,我们都没有互相说再见,何必将短暂的不相见叫做离别。

    说起我的旅途,我收获了一个有趣的同伴,一只会说话的猫总是趴在我的头上睡觉,或许你会觉得一只猫会说话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当然我也这么觉得。那只猫一定活了很久吧,因为她很博学,总是会说一些很有哲理的话。话说回来,我发现,人们称呼对方时,总是在姓氏后面加称号,但是呢,缇拉卡只告诉了我的名字,那我有姓氏吗,尽管如此,我还是以名自称,我不知道其中的意味是什么,大概是,缇拉卡只是告诉了我一个个名词,但是我对此的了解也仅仅是那一个个名词了。在苏霍姆林大街,我倒是遇见了一群一群的人,和一个一个的人,我应该赘述那次历程吗,尽管缇拉卡愿意迁就我,当然,以我的学识,想必写出来也是很无聊的,我只能说,我倒是能够理解缇拉卡的心情了,在对于娜塔莎婆婆的时候。唉,尽管在缇拉卡眼里,我或许仅仅是一个天真的孩子,但在“人”看来,我只是一个有着奇怪想法的,冷漠的,沉默的,怪人。

    我坐在长椅上,又读了一遍我写的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的,混乱的,不符合逻辑的东西。简单对折两次,塞进包里,沉默地观望着。好吧,或许我需要找一个有点文学气息的,并且很友好的人来教我写信了。

    沃斯康丰,是这座古典城市的名字,房屋墙上挂满了绿色的爬山虎,阳台上种满了鲜花,居民们上到二楼就能和对面的邻居进行无障碍交流,在街道上的人们都轻快地走着,天空是阴的却格外晴朗。“如果选择一个定居的地方的话,那肯定是这里了。”我把阿弥斯拍醒,“你看,多美。”

    “小猫咪不会在乎环境,它只在乎你的大腿软不软,”阿弥斯满不在乎地打着哈欠,“事实上,我看到了一个需要帮助的老人。”

    顺着她指的方向,我确实发现一个坐在轮椅上却坚持从道路上去到步行道路上的老人,或许是上下有些高度,所以即使那老人脸涨得通红也没有发生任何事。当然实际上我也没有要帮助他的意思,但是阿弥斯爬到我的肩膀上,一直用她的爪子拍我的脸,我也只能帮他抬起前轮,稍稍一用力,倒是上去了。

    “谢谢你啊,没想到小小的个子,力气却不小嘛。”老人说话时胡子在抖。“过奖了,不过是您脸上的红色太显眼了,没办法忽略掉,所以只能过来帮忙了。”呵,我可真是喜怒不形于色,那个爷爷说了这么难听的话,我也还是面无表情。“哈哈,”他尴尬地笑笑,“小朋友不要这么说嘛,对了,你可以叫我韦尔斯先生,我可是这有名的博学的人。”“我觉得博学的人应该能想办法解决轮椅上坡的问题。”这个韦尔斯先生也不像博学的样子,虽然我倒是有些称得上博学的问题,但现在的要紧事实际上是写信。韦尔斯先生又在尴尬了,我问他说:“韦尔斯先生,请问您知道该如何写信吗,倒是希望您指导一下。”

    “写信啊,我现在老眼昏花不行啦,”他捋了捋胡子,“你应该先告诉我你的名字,然后我就可以告诉你,应该去请教谁了。”韦尔斯先生指着路旁一个卖花的姑娘说:“去买一朵,清晨的花最新鲜了,她也只卖一上午。”“你想要什么花?”阿弥斯似乎不想和我一起去,她跳到轮椅的空处卧着。“不是给我买的,给你自己买的。”

    我顺从地走到少女的摊前,若不是阴影引起了她的注意,我肯定要等到她摆完花,少女抬起头,朝我笑笑:“早上好女士,请问需要什么吗?”

    我眼神向上瞟,做出思考的样子,像是没有头绪地用食指挠挠脸,然后说出令人失望的话:“我也不清楚,你看着办吧。”

    她倒是好脾气,拉过我的手,并在我的手腕上戴上了用铃兰编制的手链,她把手推回我的面前,我装作很懂的样子看了看,“谢谢,”我也鉴赏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说是挺漂亮的,但我不需要。

    “你现在可以教我写信了吧,”我回到韦尔斯先生旁边,“话说你们不会是一伙的吧。”

    “我没说要教你写信啊,你刚刚没有和那个小姑娘认识认识吗?”韦尔斯先生意味深长地拍了拍我的肩,“其实你应该请教她,她长得就很文艺。”

    我转身要走,他急忙挽留我说:“心急做什么,你应该先建立起稍微熟悉的关系,这样才好请求,或许不刻意地去买一束花,你现在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

    “她叫什么?”

    “名字当然要自己去问啊,”见我又要离开,韦尔斯先生连忙补充道,“我一个老人家,老人家啊,你陪我转转。”

    我不再移动,这让韦尔斯先生有些高兴,“推我去码头吧,带你看看海。”“你不是自己会转吗?说得这么好听,就好像你是专门为了哄小孩子一样。”“哎呦,我一个老人家天天转,那手多疼啊……”

    …………

    码头上有很多的海鸥和汽船,应该是,港口,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我丢下韦尔斯先生小跑着坐到远处的长椅上。

    码头,或者说港口,离城市不算近,也没有人愿意去没有沙滩的地方看海,我静静地发呆,一只呆头呆脑的海鸥落到我的身边,偏过头看看我,我也看看它。

    互相盯了好一会,我从包里掏出面包。

    它不再看我了,转而看向我的面包。

    呵,我掰了一点给它,就像是,看宠物,或者说,低估了海鸥的实力,确实,我不应该小看它,突然,出现了很多海鸥,带着烦人的噪音,疯狂掠食着我另一只手中的面包。我挥手驱赶那些不讲礼貌的鸟,这时韦尔斯先生不紧不慢地赶了上来,笑了笑,没说话,我也没去看他,做着自己的事。

    不知过了多久,或许也没多久,因为太阳只移动了一点,也没有离我更远,也不会再远了。“你在想什么?”韦尔斯先生问我,我应该什么都没想,或者说,想了太多,我似乎一直在数心跳,又好像在睁着眼睛睡觉。

    “不知道,或许在想生命的意义。”我面无表情地咬了一口被一群鸟啄过的面包,又面无表情地吐了出来,用力地将面包扔到海里,让鱼和鸟抢东西吃。

    “你脖子上的吊坠还挺好看的。”韦尔斯先生说的就是缇拉卡雕的木头做的花,上面倒是有一朵很小的野花,是开在冬天的花。

    “谢谢。”我有些困。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我们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能顺着每个人,虽然我不能回答你的问题,但我可以让你自己去思考一下,带你去看看生命的诞生与终结。”

    (二)

    这个小老头,倒是什么话都听。他带我去了一家医院。

    医院很吵,到处是震耳欲聋的沉默,我看见人死后残缺的意识升入空中游荡;那排在产房门口的不知道是哪位逝者的灵魂;它们可以飘在空中,也可以像人一样行走,物质的一切似乎都不能阻挡它们。

    生命是永恒的,意识也是永恒的,但是意识的载体、生命的具现却是有时限的,我仍感觉,有了意识,才会有生命。

    我感受到无数的意识从我的躯体中穿过,它们倒都不是完整的,或许在灵魂与肉体相剥离的时候,是被记忆扯下的一点呢。可惜,意识可以转载,但是记忆却不行。

    “喵,”阿弥斯在我面前晃晃爪子,“在看什么呢,这么入迷。”

    我回过神来,再去看看那半空,也就只是空气的样子了,好像只是我做了不切实际的幻想一样。可是,那真的让我怀疑,我是不是已经死了,现在只是一个没有找到容器的意识而已。疾病是什么?是肉体对意识的挽留吗?战胜它,是愿意留,或者死亡,是意识不得不走;那存在是什么?是意识在脑中反映的图像,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是,要是没了意识,肉体上就没有存在,就不需要存在,世界上所有能记忆的生物都失去意识,都失去记忆的能力,那就没有存在了,可是,存在就是存在。存在是意识给的,也因意识的抽离而对个体的消失。

    阿弥斯看着我,不说话,韦尔斯先生悄悄地回家了。

    医院是意识的中转站,我得出如此结论。

    至于睡觉的地方,我认为圣康斯坦丁广场的长椅是最佳的选择,那里至少没有讨人厌的海鸥。

    伴着夕阳从奥科罗港回到沃斯康丰,我手里拿着由灵魂制成的气球,云朵托着它升起,这并不使它很劳累,我知道灵魂很轻很轻,晚霞给我的衣服染上绚丽的颜色,直到黑夜把它们悉数讨回。

    一般这种宗教性质的广场都会有一个许愿池喷泉,估计是当地的补充性收入也说不定。

    小猫咪倒是一到晚上就格外活跃,“哈——”阿弥斯伸了一个懒腰,“晚上好啊。”然后开始梳自己的毛。

    “你最好梳得油亮一些,不然我指望什么在晚上找到你,我又不是吹毛求疵的吝啬鬼。”我开了一盒鱼罐头给她,小猫咪都喜欢这些。

    水面上到处都是月亮。

    来许愿的人渐渐稀了,不过倒是看见了熟悉的身影——是那白天卖花的姑娘,从她手中抛出的银币经过月亮的照耀给自己的飞行轨迹添上了昂贵的色彩。我百无聊赖地托着腮,看到可爱的人儿在月下的姿态,呵,我总感觉,与她相遇的场景不该是像白天那样平常,又很刻意的,可惜,我没在路边看到一棵强壮到可以让人安稳地坐在上面的树,不然我应该能看到少女吹向我的,满面的花瓣,什么花会开一树呢,我不知道。

    我有些困了。

    等到夜再冷一点,我从水池里捞出一枚银币,学着人们许愿的样子,双手合十,“咚”落水的声音倒是好听,算了,我没有什么愿望可以实现的。

    困。

    “唔——”身上好重,呼吸也有些困难。

    不情不愿地睁开眼,面前的是一个毛绒绒的屁股。

    “呃。”鸽子回头看了我一眼,一动不动。

    我艰难地抬起一点点头,一大群鸽子卧在我的身上,阿弥斯周围都是鸟,看样子还挺舒服,难受的只有我一个人罢了。

    “呼,别在我的衣服上拉屎啊喂!”我挥手赶跑了它们,把斗篷收回到包里。“给你加餐了。”阿弥斯把她怀里的鸽子蛋举着给我,幸灾乐祸地笑着,“这就是你收的住宿费?”我有些气愤地说,把蛋放到一堆柔软的布之间,阿弥斯跳到我的肩膀上,吆喝着:“出发,完成每日任务。”

    “什么每日任务?”我看了看左右胳膊,有几道被划过的红印子,右手手腕的铃兰花环已经不见了,可恶的鸽子。

    “和那个卖花姑娘友好相处,让她教你写信。”阿弥斯提醒我说。啊,差点忘了正事了。

    “你好?”那姑娘倒是专注于她的花,我不得不打搅一下。

    少女抬起头来,笑面如花儿,“你好,我记得你哦,小可爱。”

    “哇——那可真是,”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学着她灿烂的样子。

    她开始笑了,咯咯地笑个不停,我不知道笑的点在哪里,一点都不好笑,我只是一直静静地看着她,看着她笑得花枝乱颤。

    谢天谢地,她可算停了,“抱歉,没有取笑你的意思,你很可爱,”她似乎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外来人?你叫什么名字?”

    她说的前一句一定是假话,我分明看到她憋笑很用力的脸。

    “卡塔琳娜。”

    她点点头:“这下我认识这里的每一个人了。”

    “但是,不是每一个人都认识你。”我的眼皮向下垂着,“至少,我不认识你。”

    “我的名字是,莫妮卡。”她微笑着看着我。

    “为刚才的事感到抱歉,我送你几朵花吧,随便挑,都是我的花园里的。”

    “那,送人的话,什么比较好呢?”我自然是对花没有研究,我捏了捏那紫色的小花瓣,莫妮卡用她好看的琥珀色瞳孔盯着我,说:“那朵花,就挺好。”是吗,那我手气真好,“可惜,路途遥远,花茎太软,这是什么花?”“是桔梗呢。”她笑着说。

    没必要去探求这花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到底都是编撰的,“有没有能让花长期保存的方法。”莫妮卡给我挑了好几朵。“压平做成标本,或者书签?”

    我把包里的之前写的信拿出来,将花夹了进去,啊,差点就把正事忘了:“对了,你能教我写信吗?”

    (三)

    我坐在莫妮卡的摊边看着她卖花,我也不知道除了看着她发呆还能做些什么,为什么人们总能找到要做的事。我坐在板凳上晃来晃去,阿弥斯嫌弃我乱动,跳到莫妮卡身上去了,呸,见色忘义的猫。

    我活着那么无聊,是不是死了也一样无聊,可是,我死了之后会知道自己死了吗,人死了之后意识还在不在,或许意识才是本体。

    果然,都是些无聊的问题,只有无聊的时候才会想无聊的问题。

    “在想些什么呢,我们该走了。”莫妮卡将空的竹篮摞在一块,阿弥斯从她的肩膀跳到我的脸上。我将阿弥斯扔到一边,静静地看着莫妮卡,她长得很好看,琥珀色的瞳孔,麻条棕的头发就这么散着,蓝白色的裙子,真是,充满活力的少女。

    “发什么呆呢,还要不要写信啦?”莫妮卡将手放在我面前晃悠两下。

    啊,写信确实才是正事,我起身跟上去,阿弥斯顺着我的手臂跳到了脑袋上。顺着街道走,仿佛莫妮卡每踏一步,脚下都会生出美丽的花来。只要是见到陌生人,他们都会互相打招呼,楼上的人们特地打开窗户向她问好。我感觉越走越轻快,莫妮卡拉住我的手,双脚直直地离开了地面,阿弥斯狠狠地勾住我挎包的带子,哼,小猫咪是不会飞的!丝带在半空中铺路,两旁的人们热情地分享美食,鸽子和海鸥们有时会为了食物而大打出手,这时候只需要轻轻一抓,就能逮一只回去煲汤喝。

    “莫妮卡是大魔法师!我轻轻地说,倒是想哭,不单单是眼泪不受重力约束从眼眶中逃离,不单单是悲伤冲出脑壳跑向海里,不单单是委屈从皮肤逸散永久地被保留在空气。啊,真是羡慕可以随意哭泣的人。

    ”莫妮卡是小魔法师。“她用鼻尖蹭蹭我的脸颊,替我拭去无形的泪水。

    小魔法师挥动一下魔法棒,我们就出现到了莫妮卡的小屋前,浪漫主义诗人一定会喜欢,虽然我不是,但我也很喜欢:一下就令人着迷的木屋,以及房子周围那么大一片的花圃。或许会很招虫子。

    顺着鹅卵石铺成的小路前进,闻不到扑鼻的花香,倒是有清新的气味,屋檐下的吊篮里有许多兰花,门两边也有摆的小雏菊。莫妮卡轻轻地推开门,屋内的花的世界就显露出来了,“莫妮卡,我感觉你像是花神一样。”我很虔诚地说。“哈哈哈,其实我是上帝。”她在开玩笑,我知道,但是我还是希望莫妮卡就是上帝。

    圣洁的上帝走进她的房间,将书桌旁的窗户打开,招呼着我做到她旁边。我将信纸从包里拿出来,把里面夹的桔梗转放到信封里,花已经有些干了,被压出来的汁液染在了信纸上,并不难看。

    莫妮卡粗略地浏览了一下,说:“你写的是随笔吗,这么乱······”

    亲爱的缇拉卡:

    见字如晤,展信舒颜。

    虽然我很不想用格式化的开头,但是,我很重视它,所以想把这封信写得正式一些。

    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对你的思念,或是平常的一句话:近来可好?我的心里总是惴惴不安,那是对我不辞而别的悲伤的你存有的前一晚,但正因如此,我心里仍存有一些侥幸,我们都没有说再见,何必将这短暂的不相见叫做离别,无人不知,我的思念与旅程一同前进。

    想与你分享的见闻很多,逻辑不通的句子说再多往往又有些词不达意。我现在拥有了能够陪同我一段时间的朋友,那是一只会说话的猫,这当然不被人信服,我知道缇拉卡一定会相信我的。

    …………

    不必担心我,我没有受苦受累遭受苦难,把我想的再无所不能一些吧,如果那些不必要的担心让你痛苦的话。

    真的是想与你分享的事情太多,激动地提起笔却不知道写什么。安德切尔小姐说,用姓氏称呼别人是一种尊重,但好像我还没有姓氏,似乎缇拉卡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人”应该是什么样的,我见过好多好多的人,戈黛西告诉我,人就该有乱七八糟的情感,才会充实。可我感觉我是空的,那我是否是“人”呢?

    …………

    我知道,见女孩子的话,有花在最能展现诚意,就让这薄薄的纸带着失去花香的诚意去见你吧。

    期待您的回信。

    “你不看看吗?”“我相信你这么聪明,听了我的提示一定能写出,自己想要说的话,唉,给别的女孩子写的东西,我怎么能随便看呢。”莫妮卡有节奏地点这我的头。“你看不见,我就在信里说你的坏话了。”“那我可真荣幸,小小旅人。”莫妮卡将手上的动作换成了玩我的头发丝,“既然你是旅人,是不是天天睡大街啊。”“地上多凉啊,我更喜欢长椅。”我的眼皮重重的,莫妮卡的笑容在我眼前晃里晃去。“要是你没有特别喜欢长椅的话,我还想抱着你睡呢,毕竟我们是朋友······”说来奇怪,“朋友”那个词已被说出来,就有强烈的违和感,我的眼皮在做亲密的举动:“如果,我不那么······想念······鸽子的,的屁股的话。”

    “唔······”好像有人在捏我的脸,我艰难地睁开眼,映入眼帘的却是天花板。“哟,你可算睡醒了。”

    (四)

    莫妮卡将头从我的胸口处挪开,“我刚刚在听你的心跳呢。”她一手托腮,望着我,“你怎么那么困,从昨天下午一直睡到现在呢,还有你的猫。”我抬头望了望,阿弥斯正趴在窗台上,小猫咪就是能睡。“或许吧,不过睡了这么久,好像也并没有变得更精神——现在几点了?”屋外阳光正好。“大概是上午,不到十一点,我没有看准确时间的概念,反正时间就只是概念。”莫妮卡拿出一个小花篮,什么花我也不认识,白色的素色的浅色的,“你,没去卖花吗?”“今天不用,今天的话,不用拿来卖,留给我自己。哎呀,卖花就是不好,别人都不能给我送花,我也不能去买。”

    “看,魔法师要展现她厉害的魔法了。”莫妮卡将手伸到我耳朵后面,唰地变出一朵小花,顺便插了我的头发上。“要是我也会魔法就好了,可以哄骗小女孩。”“啊,你怎么能把我想得这么呜呜哇哇啊。”呜呜哇哇是什么词儿啊,花朵插在我的头发上,歪头歪脑。

    我们继续走着,莫妮卡似乎和每个人关系都很好,我跟在她身后,脚尖连着脚后跟,可能是我没有洗脸的原因,似乎,我面前的世界,连同莫妮卡,都变得模糊了。

    被阳光持续照射的生物都会变得懒洋洋的,正在行走的人减少了许多,估计那些人是在急急忙忙地寻找歇脚的地方吧,路边的狗在摇头晃脑地打着呵欠,莫妮卡轻轻地叩门,开门的倒是个年轻的修女,只是开了一条小缝,露出泠冽的眼睛。

    “什么事?”

    “您好,请问神父在吗。”莫妮卡很明显地愣了愣。

    “我就是神父。”修女的语速比较快。

    “神父,不是男的吗?”莫妮卡弱弱地问。

    “你,歧视我吗?”感觉她下一秒就要关门了,语气中充满了不耐烦,以及,似乎是对任何人的不屑一顾。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我们要拜访公墓,神父应该是管事的······”莫妮卡声音越来越小。

    修女把门打开了,“请进吧,随便找个地方坐,我去拿表。”她走的很快。

    “哇,她脸可真臭,仿佛别人欠她几百万一样。”我不禁吐槽着,“我以为这种职业,要耐心一点,温柔一点。”莫妮卡撑着下巴,“万一人家恰好不开心呢,万一真得有人欠钱呢。”

    “您可真是善解人意,卖花姑娘莫妮卡,怪不得你这么讨人喜呢,原来有读心术呢,要不我跟着你去卖花,或者,要是有人能把欠我的几百万还了就好了,我得高兴得亲上几口,哦,我说的是钱。”她把表递给莫妮卡,“拜访哪一个?在这边写下名字吧,应该自己带了笔吧,我们这边只提供墓地。”

    莫妮卡尴尬地说:“凯伦斯·布恩迪亚和简·布恩迪亚。”

    “好了,托神父的福,钥匙给你们,自己去吧。”

    墓碑,总是一种颜色,我随意摩挲了一位逝者的生平,是涂料啊,连石头都不是它本身的颜色呢。

    天突然变得阴了,我抬头望望它,它回应我以微风,向我索要头上的小花作回礼。

    有两个墓碑是挨在一起的,莫妮卡弯腰献花,静静地立着,看着。

    又刮起了一阵风,一道不可逾越的裂隙似乎早已出现,只是站在莫妮卡身后的我,被吹得更远,它似乎一直存在,一面很窄很窄,莫妮卡踮起脚尖小心地站着,也没有回头的空间,一面很宽很宽,所有的花花草草都长在这里。

    所以,那种“喜欢和别人搞好关系”的行为,是改变还是逃避呢?

    “是逃避。”

    莫妮卡离开了,我也没有要一直陪同她的理由,孤独的人会享受孤独吗,我将钥匙还给修女。

    “你来干什么?”她正在扫地,还有其他的修女,“今天没有传教,也不用做礼拜,而且,你是个异乡人,也不像是信徒的样子。”“我是个普通人,我想要找神父。”修女停下她手中的活,“你找他干嘛,他只是神父,又不是真的有什么能与神沟通的能力,或者说,能够帮人赎罪,他自己或许罪孽深重,不知道生活有多混乱。”“喂,这么说别人的坏话不好吧。”我小声地拽拽她的衣服,一边向四周看。

    “我只是想找神父告解。”教堂里面有白鸽,看起来比广场上的鸽子有礼貌。

    “找我就行,我可以充当知心大姐姐的身份。”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道。

    “是不是应该坐到忏悔室里,才能够起到作用,我不见得你会问神父叫什么名字。”

    “你扮演的身份又不是神父,知心大姐姐,我想和你认识认识。”

    “真成过家家游戏了?”

    我盯着她,不说话。

    “特雷诺曼。”

    “名字呢?”

    “不告诉你。”

    “好吧,我叫卡塔琳娜,没有姓氏。”

    “你要向我倾诉什么呢,卡塔琳娜。”特雷诺曼小姐双手交织着。

    我无聊地摆弄着手指,希望能像莫妮卡一样变出花来,到底我没有那神力。

    特雷诺曼的脸上波澜不惊,说实话还有点臭。“请告诉我,特雷诺曼小姐,请告诉我,您认为,乐于同别人搞好关系,的行为属于对孤独的努力还是逃避。”我看向窗外,漂亮的彩色玻璃,还是画上去的,看不到外面,但是有几只鸽子落在了枝条上,影子一动一动的。

    “是逃避。”白鸽说。

    一从教堂出来就看到了似乎是恭候多时的阿弥斯,见到我后,她很是熟练地跳到我的肩膀上。

    “你似乎有话要说。”阿弥斯用爪子拍拍我,“我还没想好要问什么。”“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要我说,人与人之间最不需要的东西就是关系,血缘,地缘,这些算是什么,因为共同保持着一段相似的血液,或者说,我们曾经在叫着某个名字的地方生存,这样会有亲切感?别扯了,是有精神洁癖吗,怎么样才算是心在一起?把你吞到肚子里,哈哈哈,这样是不是离得更近一点,孤独,人们的孤独来源于,我们是有意识的人,你不是我,我也不是你,就算在同一个环境里经历同样的事情,想法也是不同的,呀,其实我觉得,我最讨厌的就是亲戚,家人还有什么,啊,算了我不是博学的猫,你应该去问博学的人。”

    她用尾巴指了指不远处的韦尔斯先生,看样子是在闲逛。“下午好呀!”我朝他摆摆手,“韦尔斯先生是博学的人吗?”“那当然了!”他很大声地肯定着。

    (五)

    我的质疑似乎给他带来了莫大的打击,感觉韦尔斯先生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了,或者爆炸成一片一片的。

    “你知不知道教堂有一个,脾气不太好的脸很臭的修女。”“你是说,安琪?”韦尔斯先生似乎在想一件很久远的事情,“可恶,忘了姓什么了。”“你居然知道名字。”我有些惊讶,难不成他真的很博学。

    “啊,这件事,只要是在这住了稍长一段时间的居民都知道吧。也就几年前的事,这地方又不大,一点有些可以聊天的话题都能够被传说。她只是房子着火了,父母都烧死了,应该是先被强盗杀死再烧家的吧,不过到最后她也没有投靠她的亲戚什么的,一直在教堂待着,明眼人都知道她并不是虔诚的信徒,谁管呢,她挺可怜的,大家都不管的。”

    “好混乱的逻辑和关键词。”

    “唉,和莫妮卡的经历差不多啦,唯一的区别是,莫妮卡的父母是自缢的,然后,她的房子还在?不过她也挺胆大的,能在死了人的屋子里住的那么,呃,不害怕。”

    “喂喂喂,你根本没在听我说话啊,”我有些无奈,“你怎么说的那么轻松。”“我又不是当事人,再说,这已经被当作是消遣了,虽然那是严肃的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还愿意不厌其烦地提起来鞭尸。”

    “这么说,她们俩经历差不多,但是表现的却是几乎相反的态度了。”

    “是啊,就是因为安琪的脾气,人们还总是提起她的过去,她的父母,可怜她没有经历多少父母的爱,但是大家都挺喜欢莫妮卡,她的父母倒是都淡忘了。”

    我托着腮,似乎没有什么话要说了,韦尔斯先生也没有了。临走时朝他挥了挥手,管他看没看见。

    我对长椅还是有着独特的情结,圣康斯坦丁广场的长椅尤为舒适。

    我以手掩面,感觉心里有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的东西,只是不知道该说什么,该想些什么。卡塔琳娜,是什么让你在这里徘徊不愿意离开,你的目标难到不是永远在前方吗。

    你想见证什么吗,贪心的人。

    鸽子不断地落在我的身旁。

    我就这样一直坐到夜深。

    我什么都没想。

    我听到了很多声银币入水的“扑通”。

    是谁把愿望说给了月亮听,

    又是谁的愿望随着银币落了空。

    莫妮卡,你的愿望又是什么呢。

    会有神愿意弯下腰,低下头,去实现人的愿望吗。

    我每天或在长椅上醒来,或在教堂里醒来,或伴着鸽子入睡,或伴着不安入睡。有时陪着莫妮卡卖花,我的职责只是观望她,有时去教堂听听传教,看着安琪闭着眼依靠在一旁的柱子上,看她和我同样的无聊。真是漫长的循环呢,我却很有耐心地在这里停留,是为了什么呢,是为了看到莫妮卡的结局吗?结局会像现在一样漫长吗。

    我没有收到缇拉卡的任何一封回信。

    “咕咕”鸽子把我啄醒,似乎我脸上有它喜爱的食物,机械性的每天掩盖了我不知道的本质,变故还是要自己创造。

    “咚咚咚”我敲了敲教堂的门,果然是安琪,她开出一条逢,那凌乱的头发想要挤出一些来。

    “今天不做礼拜。”门关得很有生机。

    “安琪·特雷诺曼,我是来找你的。”她慢悠悠地开门,用不太精神的眼睛上下打量着我,“请进。”安琪穿着睡衣,两个字就展现了浓浓的鼻音,拖鞋在地上也没有力气。

    ”你生病了?”她似乎没有想把我带到房间里的意思,她又穿着睡衣,不想在外面停留,也不太愿意把我晾在外面,更不愿意回答我带有客套性的问题。“啊,我该申请换房间了,为什么要住得那么,离门近。”

    她的房间很是简洁,“刚睡醒的原因,一会就好了。”她简单捋了捋头发,“吃过早饭了没。”我摇摇头,她从橱柜里找出个饭团扔给我。

    “从哪知道的名字?莫妮卡告诉你的?阿嚏。”安琪换了一身便服。“这不算是秘密吧。”我把饭团放进包里,“还有,你真的生病了。”“然后呢,我生不生病,又和你有什么关系。”“没有然后了,我只是想和你多待一会。”阿弥斯开心地在床上滚来滚去,“要是你的猫掉毛,我就宰了你们两个。”安琪没表态,也算是表态了。

    “你要一直跟着我吗?”安琪手握在门把上,回头望望我,我抱起阿弥斯,跟了出去。

    “你今天不用装装样子吗?”阿弥斯挣脱我的手钻进包里,“只要我愿意,每天都是假期。”安琪挎着一个包,她的背挺得很直。“我觉得,你长得真好看啊。”“哼,就算你再怎么奉承我,我也不会给你什么好脸色的。”她瞥了我一眼,“我知道我知道,虽然你嘴上不说,但是心里已经开心到不行了。”“臭小鬼,我怎么可能那么幼稚。”她快速地转过身,很用力地捏我的脸。“呜,有些人被猜中了心思就死活不承认,我不说是谁。”“小小屁孩,说话那么欠。”我们就这样僵持着,直到阿弥斯从我的包里跳出来,“嗝~”她打了一个大家都能听到的嗝,而我的包,变得轻的不像话,她还舔了舔爪子。

    “阿弥斯。”我不停地晃着她,“我的饭团,我的面包,我的鸽子蛋!”“那个给你留着呢!”阿弥斯及时纠正我的错误。“噗。”安琪注意到我看向她的目光,立马止住了笑,假装咳嗽两声,我幽幽地看着她,安琪又把头转走了。趁我走神这空,阿弥斯蹿到了我的背上,原地转了几圈都没逮到他,眼见安琪越走越远,“等等我啊!”我有些着急,小步向前跑去。“再见。”她朝我挥了挥手,然后突然开始加速。“啊?······喂!”安琪就是个幼稚鬼嘛,我不得不也拿出跑步的架势,“我腿短!等等我啊······”听到我的求饶声,安琪扭过头朝我吐舌头。“就是现在。”我找准方向,用力把阿弥斯扔出去,主角和安琪都是一脸懵的状态,“好耶!”安琪倒是接住了阿弥斯,只不过向后趔趄了几步。“嘿嘿。”我庆祝了两秒后就弯下腰大口喘气,安琪似乎是忘了呼吸,我都没有听到声音,只是感觉她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我的身上,“怎么了?”我抬眼,安琪看着我因缺氧而红透了的脸,哭了。

    (六)

    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掉,像是不知道在落泪一样,她保持着看我的姿态,泪珠落在地上,洇湿了一片,直到手背上也下起了雨,安琪捂着那朵乌云,慢慢地蹲下去。

    旁边是咖啡店,“我请你喝咖啡好不好。”我把她拉到外面的座位上,手无足措。我只是一个幼稚的孩子,我也没有什么有效的方法,“哎哟,我的手磕到桌子上了,”我捂着手装作很痛的样子,悄悄睁一只眼观察安琪的反应,她像小孩子一样,小孩子哭的时候眼泪就像开了阀门的水龙头一样,“你帮我吹吹。”安琪先是一愣,轻轻一吹,我把手翻过来,握着一朵很小很小的花,“别哭了。”我怯怯地说。

    安琪在努力地擦眼泪了,这擦眼泪的样子也像极了小孩子,只有小孩子才会把眼眶都擦得红红的。“对不起。”道歉还带着有些哽咽的感觉。“你还是别说话了。”我踮起脚尖,撑着桌子,努力伸长胳膊,将小花“插”在她的脑袋上,然后一下瘫倒在桌子上,默默的等待她恢复情绪。“用衣服擦太伤皮肤了,我推荐用阿弥斯的毛。”然后头上就结结实实地挨了一下,“嘶——”

    等到她呼吸平稳之后,我依旧趴在桌子上,问她:“开心吗?”

    “好啦,不用担心我了,我已经变回那个无坚可摧的安琪了。”

    “呵呵呵。”我笑吟吟地看着她,问题和答案什么的,都已经心知肚明了。

    我把脸换了一个角度,朝向大街上,瞥见莫妮卡正在收拾花。

    “我觉得你和莫妮卡也挺像的,都挺孤······傲。”我实在是找不出什么好的形容词了。

    “是吗,我倒是觉得,她一点都不孤独呢。”安琪也看向那边,一个金发男子笨手笨脚地跑过去搭讪,不知道那个男生说了什么,莫妮卡笑得花枝乱颤,男人拘束地摸着头。

    “她对一切事物都喜欢,我才不一样,”安琪把头转向咖啡店,“我厌恶一切。”

    “我倒是觉得她并不喜欢,她讨厌包括她在内的任何事物。”我开始摆弄起阿弥斯来。

    “你是怎么得出这结论的,这么禁不住推敲。”安琪嗤笑一声。

    “跟你一样,猜的。”我给阿弥斯做了一个法老的造型,“我觉得你俩可能会成为朋友呢。”

    “是吗。”安琪一动不动,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她才说:“或许吧。”

    又过了老一会儿,阿弥斯累得瘫成一堆泥。

    “我饿了,请我吃饭。”我无聊地趴在桌子上。

    “你还没请我喝咖啡呢。”

    “再哭一次我就请你。”

    “信不信我杀了你啊。”

    在我们无聊到拌嘴都不愿意离开的时候,莫妮卡来到了我俩的面前。“是修女小姐和卡塔琳娜啊,你们好。”身边站着那个男人,“从刚才就看到你们在这里了,一起喝一杯吗?”

    “这又不是喝酒的地方。”安琪小声地嘟囔。我连忙说:“那位是安琪,她心情不好。”“原来是心情不好啊,我还以为是我做错了什么呢。”“没错,我······”“没错,我们刚刚谈论了莫妮卡小姐的优点呢,安琪夸你长得好看呢——我要饿死啦,快请我吃饭。”我把安琪要说的话堵了回去,揪着阿弥斯离开了现场,向前走时,我偷偷瞟了一眼莫妮卡,她的表情有些捉摸不透。

    “布恩迪亚小姐,你要喝什么吗?”

    “随便什么都好。”

    “喂,别推啦,再推我的鞋后跟都磨没了。”安琪抱怨说,“你跟那个笑面女说那么多干什么啊。”

    “为了你们日后深厚的感情做铺垫。”我探出头来,“我觉得你俩应该会惺惺相惜的。”

    “谁会跟她惺惺相惜,谁会和她有深厚的感情。”安琪突然加快了脚步。“诶,”我一个趔趄差点摔倒,“性格相似的人会更好相处啊。”

    “性格到底哪里像了啊。”

    “你,的过去······”话还没说完,安琪猛地停了下来,我很幸运地撞到了她的背上。“怎么了,怎么了。”

    “没什么,”她又走起来了,“总是拘泥于过去的事情显得我很软弱,没有什么不可提起的。”好像是对她自己说的话。“我的父母,没有墓地,我也没有办法去看他们。”

    “为什么?”

    “要向教堂申请的话,至少要有尸体的。”安琪的表情看不出什么来。

    可惜我也不知道要说什么。

    “好啦,那是真的过去了。”她似乎很轻松,“请你吃饭去。”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说:“也该改变了,不如就从每天早上去广场逛一逛开始怎么样?”

    “也许我会考虑考虑,也许吧。”

    就这样,气氛算得上是比较愉快,她请我吃了饭,我陪着她买了教堂需要的东西,可能她唯一不清楚的就是,那朵变出来的小花一直插在她的头上。

    “怎么感觉老是有人看我,明目张胆的。”安琪凑到我耳边说。

    “可能,大家觉得你长得真是太漂亮了。”我把手枕在脑袋后面。

    她使劲地捏了捏我的脸。

    “我错了,呜。”

    我和安琪顺着夕阳散步。

    “你觉得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突然想问她。

    “不知道,虽然我不知道人活着到底是为什,但我也不会因此而死。”安琪耸耸肩,“可能我就只是一个平凡的人。”

    “但是你肯定会要追求,要寻找,或者很喜欢的事物吧。”

    “哇哦,”她僵硬地拍手,捧读道,“你可真是个哲人哦。”

    我笑了笑不再说话,走着走着就绕到了圣康斯坦丁广场,和那个标志性的许愿池旁。我快走两步,转过身来问她:“安琪在这里许过愿没?”

    她走到我身边,我俩互相绕着圈圈走,“小时候会有的,我现在已经长大了。”

    “可是也有好多大人也来这许愿啊。”我开始抱着阿弥斯转圈圈了。

    “只有真正想要做成什么事却无能为力的时候才会相信许愿,相信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