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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理由

    突然响起的敲门声将老勃朗姆绘画的专注打的粉碎,他感到有些烦躁。

    老勃朗姆当年是艺术系的优等生,绘画算是熟练工了。

    虽然在上学的时候谈不上有多热爱,甚至因为需要进行反复不断且枯燥乏味的练习而有些反感,但在他以导演的身份开始工作之后,绘画反而成为了他用于调解情绪或是逃避现实的一种有效的手段。

    拿起画笔就能沉浸其中,时间也悄然流逝,而曾经认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也随之慢慢沉淀下来。

    人是一种会随着年岁的增长而不断改变自己想法的生物。

    他是在翻阅自己曾经写过的日记时才意识到这一点的。

    自己为什么会选择现在的这个职业,而自己打交道了半辈子的吸血鬼题材,或者说吸血鬼本身对自己来说又意味着什么?

    书页向前翻去,带起哗啦啦的声响。

    对了,那是枫月的一个平常的夜晚,而自己的人生也在那一天被改变。

    ......

    那是开学不久后的一个休息日,在和同学的聚餐结束之后年轻的勃朗姆.斯托克独自走在回家的夜路上,回想起刚才同学们艳羡的目光,心情正好。

    而帮助他收获这些目光的道具此时也正被拿在他的手中,那是一台崭新的照相机。

    与赛因斯特历886年不同,当时的相机只能够拍摄黑白的照片,而且拍摄出来的相片质量也远不及后来,尽管如此,其仍拥有者一般家庭所难以负担的高昂价格,不过这对于勃朗姆来说并算不上是什么太大的问题。

    能够在那个时代专心学习艺术的勃朗姆显然不是什么普通人家的孩子,这个相机就是长辈庆祝他升学成功的礼物。

    因为相片的制作过程较为繁琐,所以即使是在刚才炫耀的时候勃朗姆也没有去随便拍点什么,他本来是打算将这第一次的拍摄用于一些静物或者风景,将其制成照片之后作为绘画的参考。

    但这个普通且实际的念头很快就被打消了,就在他刚走出这偏僻的巷口时。

    前方小路上的那个正在接近另一个人的瘦高身影让勃朗姆觉得很不对劲,但又说不上原由,也许这时候他应该大声喊叫提醒另一个人,又或许他应该尽快离开,但是结果,他只是鬼使神差的举起了手中的相机。

    背影、接近、交谈,然后......

    他目睹了那个罪恶的瞬间,以及月光下那双猩红的瞳孔与獠牙。

    于是他不顾一切的夺路而逃,不知是好运还是单纯的没有被注意,总之那个身影并没有追上来。

    勃朗姆上气不接下气的闯进警局,对着值班的警员大声喊道:

    “吸血鬼,我看见了吸血鬼!”

    原本将勃朗姆当作醉汉或是瘾君子打算直接赶出警局的警员在看到他出示相机后也将信将疑的将其送去处理,同时一位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年轻警员自告奋勇的决定跟着勃朗姆去看看现场。

    后面的事情我们也已经知晓了。

    现场并不存在什么倒地的袭击者与吸血鬼,而经过处理后得到照片也无法作为切实的证据,虽然勃朗姆为了增添可信度而为嫌犯制作了画像,但那过于奇幻的样貌显然并不能够让人信服。

    于是兴师动众的勃朗姆的行为最终被认为是哗众取宠且性质恶劣的恶作剧,只落得治安拘留的下场。

    回校后每每有人问起原由,在勃朗姆仔细解释之后也往往大肆嘲笑。

    恐惧与愤恨,这是勃朗姆对吸血鬼的初印象。

    恐惧其夺人性命的危险,愤怒与仇恨其让自己所承受的羞辱。

    为了不让自己沦为笑柄,勃朗姆在校内图书馆以及维斯顿区的赛因斯特大图书馆中调查并阅读了大量相关的书籍,他极力的试图去向人证明吸血鬼的存在以表示自己并非故弄玄虚供人取乐的小丑,但成效甚微。

    “哟,这不是那个吸血鬼专家嘛。”

    走在校园里,甚至会有人如是讥讽,而勃朗姆也无力反驳。

    但是随着对吸血鬼的更深入的了解,勃朗姆逐渐被这种被认为是虚构的生物的存在所吸引。

    它们有着近乎永恒的生命,却又会被再平常不过的日光消灭。

    能够在夜空中高飞却又不能渡水,嗜血且危险却不能进入家宅。

    这种矛盾与悖反的美感让勃朗姆为之陶醉。

    虽然在那之后再也没有见过,但是勃朗姆还是深信自己的曾经的所见,他决定要让人们都相信吸血鬼的存在。

    但世事并不总是顺遂。

    碌碌无为的几年转瞬即逝。

    对吸血鬼的钻研并没有给勃朗姆的校园生活带来什么巨大的改变,那个绰号也在短时间内就被人遗忘,年轻人们总是喜新厌旧的,一个不能带来新话题的内容显然也是被抛弃的一部分。

    勃朗姆与芸芸众生没什么两样,度过了一成不变的学习生涯。

    也曾在几个绘画比赛中得奖,但名次并不靠前,谈得上小有名气,但也不能以此致富。

    在此之后他的选择或许只能是靠卖画作勉强苟活,如若不然也只能回去继承家业享受朴实无华且枯燥的富裕生活了。

    但就在临近毕业之际,他听说了一个新玩意儿---电影。

    不用担心生计,没有后顾之忧的勃朗姆没有考虑太多就投身到这个几乎全新的行业中。

    现在想来,选择这个职业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甚至不是为了当时自己曾感到狂热的吸血鬼,只不过是年轻人特有的三分钟热度罢了,一种全新的事物摆在自己眼前,而自己又恰好有条件去追逐。

    至于吸血鬼,只不过是自己在从事这份职业之后而随便选择的一种题材。

    因自己曾经有过了解,所以更适合写成故事,仅此而已。

    ......

    “咚咚。”

    再一次的敲门声让老勃朗姆从对往昔的追忆中回过神来,当他从那间通风良好的地下室走上楼梯来到大门口时,他听到了门口年轻人的不厌其烦的声音。

    “您好,我是《维瑟斯日报》的记者,方便接受一个采访吗?”

    于是他感到更加烦躁了。

    他从很久以前开始就不喜欢那群无孔不入的记者们,他们肆意的打听着那些人们不愿意向外人展示的私密,却还自以为是揭露真相的正义,令人作呕。

    于是他带着不快狠狠的打开大门,决定怒斥其丑恶的嘴脸再将其驱逐出去。

    “......侦探?”

    伴随着老勃朗姆有些诧异的神情,大侦探有意堆起的亲切笑容凝固在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