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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杀手

    我是达兹·波尼斯。

    一个冷酷无情的杀手。

    人们都是这么称呼我的。

    但我其实并不喜欢这个称呼。

    杀人是我的工作,不是我的全部生活。

    我是一个具有契约精神的人,至少我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雇主付钱,然后提供目标。

    我则负责了结他们,就这样。

    我不关心那些死在我手上的人到底过着怎么样的生活,也许他们也有妻子儿女,也有灿烂的生活。

    但工作就是工作。

    我的心和我的刀一样冷酷。

    甚至我的身体也是。

    因为我是吃下了快斩果实的刀刃人。

    这天我刚了结了一单生意,坐在常去的酒吧里放松。

    没错,跟所有人脑子里关于杀手的刻板印象一样。

    杀杀人,跳跳舞,再喝喝酒。

    不过我的舞伴总是说我肢体僵硬又不协调,久而久之我就不跳舞了,只是喝酒。

    吧台的正中央就是我的固定座位——毕竟我是名声在外的“杀手”,达兹·波尼斯。

    我今天很不开心,因为我的舞伴跟别人在舞池里旋转。

    她栗子色的头发和身上淡淡的雏菊香味,是我如此迷恋她的原因。

    今天她穿了一件带着红色圆点的白底长裙,朴素又美好,她的笑容就像发间插着的花朵一样清澈透明。

    我从没见过她如此明媚的笑容。

    她跳着旋转的舞步,笑容和视线快把我晃晕了。

    我感觉自己有些呼吸困难……

    当她的双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跟着我笨拙的舞步旋转时,脸上挂着的总是担忧又期待的微笑。

    我明白她在担忧什么,作为一个钢铁人,我要是一不小心踩到了她的脚……

    总之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我总是尽力避免这事发生。

    我曾经在许多著名的舞蹈老师门下学习。

    他们对我的评价通常是这样的——如同刀锋般精准,从不拖泥带水,永远干脆利落。

    但搂着她纤弱的腰肢时——我曾折断过许多人的腰,我有资格这么评价。

    总之,当我搂着她纤弱的腰肢,与她小鹿般湿润无邪的眼睛对视时,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只穿上了芭蕾舞鞋的大笨熊,手脚还有眼神都不知道要往哪放。

    我向我的舞蹈老师们请教过许多次。

    男士们总会优雅地掏出插在胸前口袋里的丝巾,擦擦他们那毫无作用的单片眼镜,带着一种令人厌恶的笑容看着我。

    而女士们则会掏出不知道藏在哪里的手绢,掩着嘴发出很失礼的笑声,要么就是表情夸张地用手绢擓眼角,然后拍拍我的胸口,说:“闻名西方蓝的杀手也有柔情”。

    等等!扯得太远了!

    还是回到眼下酒馆里发生的事情上吧。

    我最后看了一眼她明媚的笑容。我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眼。

    但向吧台走去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回头了。

    不过在她进入我的视野之前,我就强迫自己转过了头。

    我的意志如此坚决,甚至都忍不住要为自己喝彩了。

    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就已经坐在吧台的老位子上了。

    “还是老样子?”熟悉的烟嗓,熟悉的语调。

    我终于在这间酒吧里找到了熟悉的节奏。

    “……对。”该死,为何我的喉咙如此干涩?

    “还是算了……我今天想来点别的。”没错,来点别的润润喉咙。

    “嗯?行吧。有心仪的吗?”酒保的鼻子似乎有疑问,但他还是用手指点了点桌上的酒单。

    跟着他的手指我仔细看了看酒单,虽然我是常客,但从没仔细看过这玩意。毕竟我的主要目的不是喝酒,而是跳……我是说,是为了放松。

    该死!酒单竟然上只有寥寥的三种酒?为什么我以前没发现?

    略过酒店最顶上的店名,我挨个向下读。

    “啤酒。”掺水的,毫无疑问。

    “朗姆。”也是掺水的,我以前是怎么把这些该死的玩意吞进肚子里的?

    “夏日红?”据说是来自东方蓝的名酒,我的雇主曾经当做赠品送了我一瓶。但在这种店里——我粗粗将店内的陈设扫视了一圈,木头桌子、木头椅子,带着虫眼和顽固的污渍。我竟然会傻到在这种店里消费?

    “夏日红?来自东方蓝的高级美酒,宛如夕阳般的红色酒体可是不可多得的珍宝!”似乎是听到了我语气中的迟疑,酒保开始卖力地推荐起这种“夏日红”。

    算了,就当是最后一次消费的狂欢。

    “就它了。”

    “哈!我就知道‘杀手’达兹·波尼斯会喜欢的!也只有这种名贵的美酒才配得上您的身价!”酒保看起来欢天喜地,但他不知道我以后不会再来了,永远也不会。

    就在酒保去酒窖拿酒的功夫,一个高大的家伙坐在了我旁边。

    哼,明显的外地人。

    所有西方蓝的男男女女都畏惧我的名声,除了她,没哪个本地人敢这么大大咧咧地坐在我旁边。

    不过我不会杀了他。

    准确的说,我不会漫无目的地杀人。

    杀人对我来说是工作。

    如果没人付钱,我不会出手。

    因为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

    唔……

    我从没感觉等待的时间如此漫长。

    以前她在我身边坐着的时候,时间总是过的很快,快到好像一眨眼天就亮了。

    我告诫过自己那是最后一眼,但我现在不在乎了。

    她的舞停了,现在正作为女侍为某桌奇形怪状的客人服务着。

    我将她从头到脚地审视了一遍。

    栗子色的发梢有些分叉,而且枯黄,劣质染发膏的杰作。

    脸上似乎扑着某种廉价的粉底,有些地方被汗水浸湿了,露出了大大小小的雀斑。

    雏菊的香味很明显是来自某个平价品牌,不是什么高级货。

    白底红点的裙子有些破旧了,背后还有一块补丁。

    似乎她身上唯一让人满意的地方就是发间的鲜花。

    为什么我以前从没发现这些?

    “达兹·波尼斯?”明知故问。

    是身旁的外地人在呼唤我的名字。

    “现在不是我的工作时间。别来烦我。”我当然没心情工作,我只想喝酒,狠狠地把自己灌醉。

    “有兴趣喝一杯吗?”那人敲了敲桌面,“这轮我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