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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文抄公

    第二天。

    黄河中学,因为建在黄河路边上而得名,是王景明就读的初中。

    今天是8月31日,因正逢星期一,学校提前一天开学。

    其实报到、分班等很多事项在之前就已经办妥,开学时并没有家长们什么事。

    但毕竟是第一天上初中,同其他新生一样,王景明也在赵雪花的陪同下,早早来到学校。

    初一三班的教室,班主任早已在门口等候。

    签完到后,他被安排就坐在走廊窗边的位置上。

    没过多久,包括赵雪花在内,一众家长们陆陆续续离开,当然也有不少人依然滞留着。

    随着进教室的新生越来越多,周围闹哄哄的。

    学生们倒是安静的坐着,反倒是教室外滞留的家长们个个高谈阔论,嘈杂喧嚣。

    王景明就正被窗外的两个中年妇女评头论足着。

    “你看这小男孩长得可真俊俏啊!”

    “是啊是啊,这小脸可真是白。”

    “不知道是哪个小学升上来的,以前没见过。”

    王景明尴尬不已,心中暗骂:“两个八婆,我可是听的一清二楚啊,自家孩子不看紧,尽瞅别人家的干什么。”

    扭头赏她们个后脑勺以示抗议。

    “呦呦呦,还害羞了呢!”两人反倒更开心了。

    接着更是一阵放肆的笑声。

    还好这俩人没再折磨他太久。

    随着新生们到齐,这帮滞留的家长们也被班主任礼貌的请出了学校。

    ......

    班主任叫林幼文,一个大学刚毕业没多久的小姑娘,参加工作第二年,王景明所在的班级是她第一次以班主任身份带班,教语文。

    按照小学升学考试的成绩及平时表现,林幼文选了几个同学作为临时班干部,任期半学期。

    等到期中考试之后,再由全班同学进行民主选举。

    临时班长叫赵天临,一个高高瘦瘦戴眼镜的男生。

    副班长叫徐芳,长得很高挑的漂亮女孩。

    而王景明也凭借着优异的成绩,混到了一个学习委员的职位。

    其他还有体育委员、文艺委员等,被林幼文翻了牌的几个班委纷纷站起身,个个神情倨傲,恨不得同学们马上认识自己。

    王景明四下一瞟,都是些熟悉又陌生的面孔。

    老实说,上一世他对这帮初中同学的印象并不深刻。

    即使都有加过班级群,可除了几个考入同一高中的几个同学外,其他人并没有太多来往。

    他这代正好赶上了高考改革,只要能考上高中,能参加高考,即便再差也可以混个大专。

    从此往后中考反而成了分水岭,整个宁源市一半以上的孩子会被中考分流到职高、技校、中专等,而他们班更是占到了五分之三!

    成年人的世界,利益至上。

    虽然有点残酷,但这班同学中没一个混的比他好的,又或者不能为他带来隐性的帮助,不值得他付出精力去维持关系。

    在一切安排妥当后,林幼文大手一挥道:

    “赵天临,你带几个男生去教务处搬教材过来;徐芳,你带几个女生到总务处领拖把和扫帚。”

    话音一落,同学们个个自告奋勇,纷纷簇拥着两位班长去完成老师交待的任务。

    王景明本不想动,所谓学生的荣誉感、老师的好印象等,对他没有任何激励,只是碍于班干部这一身份的羁绊,只能从善如流。

    帮着领完教材,再一一分发下去。

    诸多琐事之后,全班再次集合,去操场参加开学典礼,这也是今天开学要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下午放半天假,明天才会正式开始上课。

    ......

    中午,王景明匆匆去赵雪花那吃过午饭后,赶紧慢赶的回到家。

    关于赚钱的法子,经过一夜的苦思冥想,也算是憋出了一点思路。

    无他,就是做一回文抄公,写部小说,赚点稿费。

    这属于矮子里面拔高个,虽不靠谱,但却是为数不多适合他的无本买卖。

    下午的半天假期也来的正是时候。

    当然98年这会,起点还没建立,可就算建站了也不是王景明的首选。

    他要赚的是快钱,若是投稿起点,得先签约,等顺利写了二、三十万字再上架,然后下个月拿上个月的稿费,真正见到钱得等到3个月以后。

    再加上正版付费率,扑街概率,实际辛苦三个月,最后可能一分钱都没得,实在是坑爹啊。

    想要来钱快,写的书只能投稿杂志连载或者出版,按字数付稿费。

    但是这条路的要求极高,他又没有多高的写作天赋,只能另辟蹊径。

    这年头网络小说还未盛行,玄幻、仙侠类的题材中国大陆境内并未出现。

    没办法,文笔不行,剧情来凑,既然做了文抄公,就挑一些后世文笔剧情俱佳的玄幻仙侠类小说来降低点难度。

    以标新立异的流派形式,外加13岁初中生的年龄噱头,说不定会有一定的可行性。

    至于要抄袭的对象,上午在学校那会已经有过考虑。

    这其中,在《诛仙》和《鬼吹灯》之间他犹豫了许久。

    这两本都是网络小说中,文笔剧情俱佳的上乘之作,虽风格迥异,但都精彩绝伦,是曾经王景明最喜欢的两部小说,更关键是,在很多重生小说中被抄的都是这几本。

    比较良久后,他最终还是选择了《诛仙》。

    之所以这么选,一方面,《诛仙》不仅开创了仙侠小说的先河,更重要的是这书连同电视剧王景明从头到尾看了不下三遍,记得更熟。

    毕竟他也没带什么系统外挂,看过的那么多部小说不可能全部记在脑子里,就算是《诛仙》也仅仅是记得剧情内容而已。

    不过记住剧情就相当于有了小说大纲,王景明要做的无非是扩充枝叶、完善内容,这样他就可以把绝大多数的精力放在提升文笔,凝练结构上。

    另一方面,以当前的社会风气,《鬼吹灯》很可能会被冠上“宣扬封建迷信,鼓吹违法盗墓,造成不良影响”的大帽子,不利于出版。

    更何况,《鬼吹灯》是以第一人称的方式书写的,主角胡八一和自己13岁初中生的身份差距太大,谎话不好圆。

    然而,依然万事开头难。

    王景明怎么都没想到,在写完“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个开头后,之后的文字却怎么也编不出来。

    果然,没系统,想抄书都抄不了。

    呆坐了个把小时后,他似乎有些明悟,自己没有写小说的经验,所谓的“大纲”也仅是脑子里的雏形,还得列出更加具体的提纲、细则等,这样才好发挥。

    于是又找了张稿纸,把行文脉络先整理了大概:

    &各种世界观及背景的介绍

    &以青云门建立及发展为线索,介绍青云门前期发展的坎坷经历,和之后经历的种种磨难,直至后来的威震天下

    &草庙村被意外屠村,埋下伏笔,列出故事明线

    &普智将心法传给张小凡,让他每天练习

    &随着张小凡被救上青云山,故事的主线切换成练功,

    &以佛与道的功法冲突为缘由,导致张小凡最初的练习成了无用功,并以小凡的看似愚笨和林惊羽的聪明绝顶,形成了鲜明对比,铺开伏笔

    &跟田灵儿去后山砍竹子、碰到小灰、得摄魂......七脉会武.....

    ......

    有了清晰的提纲后,果然如有神助,下笔顺畅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