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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肉与食客

    人类所喜爱的肉的美味,绝大部分来自于熟制时的调味和美拉德反应。

    狮子能品尝到的则是剩下的原汁原味,还不得不点缀有浓浓的血腥味以及各种虫豸。

    黄谦可以恫吓各色食肉动物,但对于虫豸却是无可奈何,不过在没彻底开吃之前,长颈鹿的皮毛阻挡了虫子们的入侵,短时间内只有黄谦咬杀长颈鹿的破口处,以及口鼻肛门等天生的孔洞,有大量虫豸汇集。

    但吃的时候,虫子们的奋不顾身实在是一件倒胃口的事。

    如今的黄谦已经可以习惯血腥味,并且逐渐能够仔细品味生肉大打折扣的纯粹味道,甚至从容地咀嚼天赐的高蛋白,还能偶尔享受一下生龙活虎的独特口感,就像是在吃跳跳糖一般,高蛋白们很多时候更加活泼好动。

    抛开多余的点缀,生肉的味道虽然不曾得到激发,但细细品味之下,还是能感觉到同宗同源的醇厚鲜香。

    在刚刚穿越而来时,习惯了人类味觉的黄谦只能笼统的将其视为糟糕的一团,而在如今习惯了这些平淡后,他终于能察觉到生肉中的独特味道。

    水牛和羚羊包括角马斑马他们的血肉总体都掺杂着淡淡的芳草香,越是靠近胃和食道部分的肉质这种味道越是浓厚。

    但除了不会去吃的胃袋闻着都比环境中的草味刺鼻以外,生肉中掺杂的青草味都不会喧宾夺主,与肉的味道恰到好处的融合,仿佛天然的葱姜,让肉的腥味不再那般凌厉。

    特别是水牛的肉本身就中正平和,绵厚悠长,口感相对又极其水润,黄谦总是喜欢在口中稍微含住一会儿,血腥味散尽后,总有种汤鲜味美回忆在唇齿间环绕。

    羚羊的膻味更大,不是芳草可以轻易平和的,是所有肉里味道最为显著的,可其肉质却最是嫩滑,对比之下有种奇妙的遗憾感,吃了还想吃。

    斑马和角马的肉质则更有韧性,更紧实,腹肉能和水牛羚羊的腿肉一比,而他们的腿肉更是全是筋,一口咬下甚是弹牙,此外肉的味道更是稍有酸味,斑马比之角马更甚,不过吃得多了则稍有回苦,各有千秋。

    另外,最近黄谦野兔吃得较多,味道暂且不谈,因为实在是有些千奇百变,而究其原因,自然是因为与之前种种相比“野兔虽小,五脏俱全”。

    大型猎物找好位置一口咬下全是肉,野兔吃的时候,总是没两下嘴里就多些奇怪的零碎,就像是鱼刺,鸡叉骨,果核这类黄谦因麻烦而不喜的食物一般。

    胃中的草味很刺激,脑子是涩涩的,胆极苦,肝没什么味但口感很腻感觉怪怪的,屎......不值一提,记得漱口就好。

    而长颈鹿的肉则让黄谦非常满意。

    虽然没能尝尽所有部位,对长颈鹿的味道有一个总体认识,但只凭脖子肉的味道,就让黄谦不会错过那头折弯脖子逃跑的高个儿长颈鹿,希望折断的部分不会因为充血改变脖子的整体味道。

    在还是人类的时候,黄谦虽然对于鸡脖鸭脖颇为喜爱,但其实亦有遗憾,就是其分量太少,除了带着皮的第一口勉为尽兴,后续在口中挑丝蚕食的过程颇有些痛并快乐着。

    长颈鹿的脖子却是对于狮子而言都足够用大口尽兴。

    稍微撕开外表皮,黄谦的第一口其实有些小心,因为吃鸡鸭脖的经验,让他担心咬到骨头,所以第一口满满的血肉让黄谦颇为惊喜。

    先让血味稍稍沉淀,黄谦开始缓缓咀嚼,像是食草动物其肉中多少都有所食植物味道的点缀,不过长颈鹿所食树叶的味道和大多数食草动物肉质中的草味也有所不同。

    如果说草味更像是薄荷那样略有刺激的清凉,树叶的味道则有些像是茶,甘甜微苦。

    而肉的味道则与水牛的肉一般平和厚重,就是尾调会更强烈,在口中余韵更深,味道越吃越浓,不过叠得太重不得已只能暂时空空味道。

    承载这份味道的肉质却并非水牛那般水润的口感,而是如同散乱的丝须,轻拂口腔的同时每根肉丝还稍有气泡感,有种脆弱的弹性。

    如此几口下去,脖子周围的肉就被清理干净,黄谦确实看到了有些如同肉瘤般的腺体,将其咬断向后抛出,身后因此传来秃鹫扇动翅膀的争夺声。

    狮子蚕食猎物的过程,猎物亦随着血肉消失而被肢解。

    安德莱恩这边开膛破肚后,四肢就更容易被扯断。

    奎在背脊处啃食,黄谦则属意脖子,两相分食下,长颈鹿的脖子也在撕扯中彻底断开。

    鸡鸭脖断开时会有凝固的髓质,虽然没什么味道,但黄谦总喜欢将骨头挨个剥下并保持髓质不断,仿佛一场额外的游戏。

    可惜长颈鹿脖颈的髓质没有因烹饪而凝固,断开的一瞬间和血液混在一起飞溅而出,让黄谦实在没什么食欲。

    肢解的过程不够平和而是血肉翻飞,随着星星点点的血肉溅到远处,其实又多了不少餐位。

    而这些餐位不光狮子可以入席,对于忌惮狮子而围在周围等待的食客们这同样是个好机会。

    一些只顾着追寻食物的幼狮,甚至可以算是加餐。

    翡翠双子一开始虽然占尽先机,但随着后续雌狮们的加入,“德不配位”的他们很快被挤出了第一线,虽然在幼狮中他们是年龄最大最强壮的,但根本不能和雌狮们抗衡。

    而第二线捡残羹剩饭考的是速度,翡翠双子一步慢步步慢,战果并不出众。

    他们把目标放在偶尔飞出更远的血肉上,不得不说能飞得更远的血肉本身有更可靠的分量,比在第二线溅出的肉沫更有价值,这个选择没有任何问题。

    如果周围没有围着那么多饥肠辘辘的观众们。

    离餐桌太远就不再是食客,而可能成为新的餐桌上的血肉。

    作为旁观者,他们比翡翠双子更早盯上这块飞出很远的血肉,翡翠哥哥更谨慎没有第一时间追出,但翡翠弟弟则有些全神贯注。

    于是他成为了比那块肉更诱人的目标,冲着那块肉去的小家伙们不会拒绝这种加餐。

    速度最快的还是会飞的秃鹫,虽然他没办法捕获小狮子,但对他而言多一具尸体都是多一份食物,好饭不怕晚。

    眼中只有翡翠弟弟的秃鹫,在进入低空后,在下爪的前一刻被身后不知袭来的何物拍飞。

    如此被迫坠地的时候就很狼狈。

    送到眼前的肉,野狗自然更是不挑,在这个大聚餐的时期,肉和食客总是这般傻傻分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