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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冒牌骑士

    旅店伙计斟满一轮酒,所有骑士举杯欢呼,祝贺沙米尔的健康。

    “骑士们结伴而行,相互帮助。你应该加入一个团队。”伙计告诉瑞克,“玫瑰骑士团正好缺一人。”

    他倒完酒水就忙别的去了。这时候沙米尔爵士看了过来。

    他长得英俊,一头金发,蓝眼睛,标准的骑士身材,穿着漂亮的银色盔甲。另外两个骑士也差不多,个子更高一些,皮肤要深一点,穿的是玫瑰家的红色盔甲,胸前有白底红色玫瑰纹饰。

    旅店里除了这三位骑士,还有不少失乡骑士。

    瑞克数了一下,大概有九个。

    这些失乡骑士是离开了属地的流浪骑士。他们路过夜幕镇,被告示内容吸引,于是也上山来碰碰运气。

    他们对继承权不感兴趣,大多数选择给参赛骑士当打手,换取一笔不菲的佣金。

    有了钱,就可以开心买醉。

    沙米尔看着瑞克,正在判断他是失乡骑士,还是本地骑士。

    他希望吸纳这位骑士加入自己。他感知到眼前的骑士散发着超凡二级的气息,还有一股血腥味。

    不为我用,就要尽早除掉,沙米尔想。他拿定了主意,打算过去会一会。一袋金币足够了,他又想。

    瑞克早把艾德·索兰克的城堡当做自己的囊中物。

    他志在必得。

    有了这座城堡,他在这个世界便有了根基,享用不尽的荣华富贵不用说,还不用怕其他势力对付他。

    “骑士阁下,”沙米尔端着酒杯说,“我发现你不穿铠甲,是没有自己的封地,没有领主赏赐吗?”

    “我的剑就是我的盾。”瑞克拍了拍腰间的短剑。

    他显得很自信,目光和沙米尔交汇后,只一个瞬间,沙米尔就明白了,这是个难缠的对手。

    “祝您健康,骑士。”沙米尔把想说的的话咽了回去,换了一句祝酒词。他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我已经祝福过您的健康了,”瑞克举起酒杯说道,“这一杯祝您的铠甲永不磨损。”

    只是刀剑拔不出鞘,他在心里补充这一句,喝下杯中酒,亮了亮杯底。这酒真呛人,又辛又辣。

    “阁下贵姓?”沙米尔问。

    “瑞恩·波隆,来自黑狼堡。”瑞克简略地回答。

    沙米尔念着这个名字,并没有听过。这附近有黑鸦堡,有黑檀堡,还有黑水堡,就是没有黑狼堡。

    他皱眉头返回自己桌旁,小声询问同伴的意见。康夫爵士和福登爵士都摇了摇头,表示没听过。

    “可能来自东方,”康夫爵士说,“科萨有姓‘波隆’的贵族。”

    “科萨国小偷都能成为贵族,只要能活着离开竞技场。”福登不屑道。

    这就解释的通了。

    “没准是个囚犯走了大运。”沙米尔心想道,一口喝干杯中酒,心里颇为瞧不上科萨的“贵族”。

    骑士们纵情狂欢,瑞克也打听到不少消息。

    根据伙计的说法,艾德·索兰克伯爵唯一的子嗣被雪魔杀死,伯爵才想了这么一个法子挑选继承人。

    这样的办法有个好处,不用怕被其他贵族吃绝户。

    骑士们酒足饭饱后,离开了夜幕镇。一支二十人的队伍,沿着山路挺进,目标是山上的凯隐斯堡。

    瑞克自己一人,骑着陆行鸟跟在队伍后面。这种独特的画风,与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士形成强烈反差。

    骑士们笑话瑞克的“马”,只有沙米尔全程没露笑脸。瑞克的行为越古怪,他的脸色就越阴沉。

    其他人见状,不敢轻言嘲笑,私底下甚至议论,瑞克能驯服巨龙,他骑陆行鸟是不想吓着别人。

    这种流言传到沙米尔耳中,更增加他的焦虑。

    骑士团走到一片林子时,选择在这里下马休息。

    骑士的侍从们负责埋锅做饭,升起的营火在山路上窜起浓烟,在风的作用下,犹如烽火狼烟。

    瑞克在岩石下找了一块地方,没有选择生火,而是就着甜酱吃了一块面饼,还有几块牛肉干。

    “伯爵的儿子死了,”失乡骑士说,此人在这一代游荡已久,熟知方圆百里内的奇闻轶事。“他的城堡需要一个继承人,否则就要被皇帝收回去。”

    “你猜谁最有希望?”另一个失乡骑士问。

    “玫瑰家的沙米尔,或者葛孚雷男爵……”

    这时候,大路上跑出来一只野猪,骑士们纷纷拔剑。

    送上门的美味不可能放过不要,大家都躁动起来。

    长枪骑士夏尔快速跑回去,从马背上取下一根银色长矛。

    “你投的准吗?”另一名骑士问他,他叫霍恩,有自己的封地,这次跟着上山纯属凑热闹。

    夏尔轻笑,将长矛稳稳投掷出去。那根长矛飞了一会儿,正中野猪心脏。

    野猪吃痛猛跑,撞到了瑞克怀里,差点挤断他的肋骨。好在它先一步死了,这一撞没发上力。

    “你真幸运!”夏尔检查过瑞克的肚子说。

    侍从撸起袖子把野猪剥了,放在火上烤起来。他们发挥了做饭的本领,将野猪烤得滋滋冒油。

    瑞克侥幸也能分到一块肉。

    其余的骑士并不感兴趣,特别是沙米尔。他们更在意山上的比赛,于是早早起身,继续赶路。

    一个多小时候,瑞克躺在石头上休息,肚子涨得难受。

    大路上一直很安静,忽然传来马蹄声。又有一队人马上山来了。骑在高头大马上的人穿着貂皮,头发扎成两条辫子,脸肥得像酒桶。

    此人正是葛孚雷男爵,他带着二十名失乡骑士,浩浩荡荡从大路走过。

    队伍中有三名黑鸦堡的骑士,黑色的罩袍非常显眼。瑞克认出其中一人正是从霍格山岗逃走的一位骑士。

    他紧张地缩到岩石后面,假装对着石头小解。大路上马蹄声渐行渐远,直到完全听不见,他才出来。

    “葛孚雷男爵!”夏尔望着扬起的灰尘说。

    “他没受赏的封地,只有一个买来的庄园。”霍恩停止挠痒,隔着皮革很难挠到大腿内侧。

    瑞克才不在乎谁是葛孚雷,他在意的是那几个黑鸦堡的骑士。他不明白黑鸦骑士为什么会来这里。

    “咱们走吧,去晚了就什么也赶不上了。”夏尔说。

    他们骑上马,跟在葛孚雷后面,一直保持着一段距离。离得太近会吃扬起的灰尘,这地方土的味道很咸。

    夏尔是公爵之子,在家排行老三。按照家中的规矩,只有长子才能继承爵位。其余子嗣,只能另谋出路。

    霍恩是他的好朋友,他得到了哥哥的赏赐,拥有一个自己的庄园。庄园虽然小,也算一块有尊严的封地。

    两位公爵之子,加上冒牌骑士——瑞恩·波隆,三个人慢悠悠地走,直到太阳悬挂山头才到城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