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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戏虐的火焰

    瑞克离开黑鸦堡后,走了两个小时。

    森林里的夜色更浓了。猎巫人与他同行,他们提醒瑞克,这片森林还在黑鸦堡的控制范围之内。

    三人脚步酸软,急需找个地方休息过夜。

    为了躲避黑鸦堡骑士的追踪——他们已经听见马蹄声——猎巫人带着瑞克去了霍格山岗。

    过了山岗就是暮色镇地盘,黑夜骑士守护着那里不受任何领主侵犯。

    山岗上有一座旧堡垒,已经废弃百来年了,昔日的圆形城堡,现在只剩下一圈像羊圈一样的围墙。

    瑞克推开一块木板——这块木板被当做大门——他们走进去,里面有旅人用过的火堆,只剩下石头和木炭。

    待他们彻底搜查这里,确认没有任何危险,猎巫人宣布:黑鸦堡骑士不敢越境,在这里睡一个晚上,应该没问题。

    堡垒还没倒塌的围墙大约有一米多高。躺倒之后,刚好能躲过大路上的窥探,也能挡一挡毒虫豺狼。

    瑞克发现了一座塔楼,那里正好能当瞭望塔。他爬上去,几次脚底打滑,险些跌落。但他爬上去了。

    上面没有落脚的地方,他有点失望。只好借着高点,朝身后的森林打望了一眼,林子静悄悄的,连树梢都不动。

    他又往东看,那边有一个更高的山岗,一条大路通往山顶,大路下段连接着呜咽的河水,河上有桥。

    那一定就是守关了!

    “东面的山岗有什么?”瑞克问猎巫人。

    “什么都没有。”多安回答。

    猎巫人已经准备好睡觉,他们把火堆生了起来,在温暖的火光下找一块平整的地方,铺了一些干草。

    “那边的山叫做‘凯隐斯’山,上面连毒虫都上不去。普通人连山脚的瘴气都受不了,更别提登上山岗。”多恩说。

    他解答了瑞克的疑惑,伸手拍打干草,又躺着试了试干草舒适度。

    所以什么都没有,瑞克在心里替他把话说完。

    夜宵烤了些土豆和大饼,猎巫人不吃瑞克的干粮,他们自带冷食,像一种果冻的一样的东西。

    瑞克把土豆喂给巴斯,又拿出一根胡萝卜,算着今夜的加餐了。他摸了摸陆行鸟的羽毛,喜爱有加地多看了两眼。

    三人抽签决定守夜。经过他们商榷,还是得提防一下黑鸦堡的刺客,防止他们摸黑爬上来。

    瑞克守第一班,他靠在巴斯的背上,竖起耳朵听着大路。

    熬到后半夜,瑞克算算换班时间该到了,决定起身放点水。

    刚站起来,就听见山脚有马蹄声。他用树枝戳了戳多安,叫醒了猎巫人,示意外面有动静。

    多安也听到了,他叫醒多恩。三人走到外面,一堆骑士人马已经到了山岗上。

    骑士们手举火把,骑在高头大马上,手中握着长剑。

    火光照亮了领头人的脸,瑞克认出了他是黑鸦堡的城堡守卫。其余人皆穿着绣着红十字的战袍,他们来自红龙堡,是受雇的失乡骑士。

    “阁下为何不辞而别?”黑鸦堡骑士骑在马背上问。

    “不想打扰领主大人。”瑞克站在矮坡上说。

    猎巫人并未现身,他们躲在堡垒围墙下,伺机而动。骑士们不知道有猎巫人在,所以并未发现,

    “盖特伯爵让我们送来谢礼,巫师大人恐怕忘了这个。”骑士取下腰间的钱袋,在手中晃了晃。

    这是个陷阱,多安暗想。他没法提醒瑞克。手中十字弩已经拉上弦,只等情况骤变,立刻杀出去。

    “多谢领主大人!”瑞克并未起疑,欣然伸手去接。

    他走到骑士马头前。

    骑士嘴角一笑,突然拔剑出鞘,朝巫师脑袋劈砍而下。

    但巫师反应奇快,吃了一惊,仍缩头躲过。骑士还要再砍,猎巫人的箭已经射了过来,正中骑士的心窝。他龇牙咧嘴喊了一阵,跌落马下。

    失乡骑士见状大惊。

    他们受誓约影响,相互对视后决定发起冲锋。三名骑士皆拔剑出鞘,口中喊着“红龙堡万岁”,冲了上来。

    瑞克已有准备,念出了原初之火,放火横扫山岗。他左右手各一个火球,一只火球砸中一人,两名骑士应声坠落,连人带马一起燃成火球。

    最后一名骑士被树枝挡住,侥幸逃过一劫。他不敢再恋战,拨转马头奔下山岗,朝着大路疾驰而去。

    “很快有更多骑士追来。”多安对众人说。

    “我们需要马上离开这儿。”多恩也说。

    火光已经将山岗烧得通红,这里成了天然的烽火台。黑鸦堡的骑士集结完毕,一定会再次杀过来。

    “我们去大桥那儿,”瑞克说,“去河流对岸躲避。那里是暮色镇地界,兴许能挡住黑鸦堡的追兵。”

    多安摇头,不同意瑞克的想法。暮色镇不仅不欢迎黑鸦堡的骑士,闯入地界的任何陌生人,他们都不欢迎。

    “我觉得我们应该沿着河流往下走,走十公里就到了安东尼伯爵的城镇。那边人口密集,不会再有追兵。”

    瑞克却着魔似的要去对岸看看,把多安的话当做了耳旁风。他固执己见,不愿听从猎巫人的意见。

    三人谈不拢,便选择各自逃命。瑞克刚牵出陆行鸟,就听见弓弦响动。

    搜——

    一支黑箭射来,他躲避不及,肩膀被射穿,留下一个洞。

    瑞克感到撕裂般的痛疼,他踉踉跄跄趟了好几步,才躲到围墙后面。鲜血从伤口不断流出。

    射箭的人重新装上箭矢,瑞克听见了弓弦拉动的紧绷声。

    他早该想到的,猎巫人不会平白无故出现在这里。他们拿钱办事,有人付钱,他们就杀人。

    瑞克这段时间参与了那么多事,不知道被多少盯上。这次贸然离开了双子城,立刻就被人跟踪了。

    “伯爵要抓活的。”多安提醒多恩。

    他们已经换了一副表情,脸色阴沉,露出杀手本来面目。这副可憎的样子,不知被多少冤魂记住了。

    “我看到你了!”多恩喊道,“你出来!我保证不杀你。”

    谁信你,瑞克暗想。

    他的肩膀剧痛无比,额头冒出冷汗,衣襟被鲜血染红,湿漉漉的黏在手臂上,又粘又恶心。

    他要殊死一搏。

    猎巫人绕出了角度,他的十字弩瞄准了巫师。两人小心谨慎地上前,想要用绳子困住他,带回德古拉堡。

    这是一大笔赏金。

    安东尼伯爵很有钱,抓了瑞克·法隆,可以得到两袋金币的赏赐。可惜伯爵要活的,不然他们大可不必费这许多周章。

    多安猜测伯爵想从他们手上问出什么秘密。伯爵给他们的名单上还有另一个名字——拉克丝,这位深居简出的小姐,不好下手。

    他们蹲守了一个星期,终于等到瑞克·法隆离开了双子城。

    “多恩,去后面绑住他的双手,别忘了用块布堵住他嘴!巫师最厉害的武器,就是他们的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