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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未雨绸缪

    真是了不得的诱惑!

    陆仲深吸一口气,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

    他看向宋远灵,面色平静道:“实封百户,道友如此大手笔,恐怕并非是给我吧?不妨直说吧,道友所代表的白辉岭宋家,到底想要什么?”

    “呵呵,只是一点小小的份额。”

    面对看穿自己意图的陆仲,宋远灵面色不改,淡笑着说道:

    “据我所了解,在陆道友展现天赋后,林前辈已经开始器重于你,可单单只是器重,又哪里有封地的好处来得直接,毕竟再好的天赋,如果不能够变现,照样还是无法借此筑基?道友觉得,我这话是对也不对?”

    陆仲沉默不语,没有回答。

    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对方说得极对。

    见此,宋远灵微微一笑,又道:“百户实封,只为换取道友一次帮助,恐怕陆道友还不知道,目前的长洲药师行会为了份额的分配,正闹得不可开交,只差青阳门的介入。按照药师一贯的做法,无疑又会来一场比试,届时道友成绩得如何,显然有不小的发挥余地。”

    呵,原来如此。

    陆仲本来还在奇怪,宋家许以重利后,需要怎样变现。

    没想到,居然是要他打假赛。

    很好!

    陆仲自忖在道德底线上,远不如自己的那位师傅,可却也并非是毫无底线之人,他做不到将无数条人命,放在交易的天平上称量。

    如果真要比试,他只会尽全力取胜。

    “我拒绝!”

    “什么!”

    宋远灵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没想到陆仲面对如此诱惑,口中竟会说出此二字。

    略沉吟片刻,他忽然一副恍然之色,拱手笑道:“既然已经将话说明,不如道友交个底罢,要如何才愿意与我宋家合作?”

    “道友可能还不明白......”陆仲端起茶杯,小茗一口道:“陆某并非是在讨价还价,况且家师如果决定配额,恐怕也不会再选择比试。”

    “......”

    这下轮到宋远灵沉默了。

    半晌后,他方才从站起身来。

    “打扰了!”

    目送宋远灵离去,陆仲目中若有所思,宋家此举提醒了他,既然乾金散如此备受重视,那么灭虫灵的价值是否也会水涨船高?

    如果是,自己能否借此事件,分得一杯羹?

    发灾难财有违心中底线,可自己如果是炼药救人,自然再无半点负担,每一粒灵砂灵石,都是辛苦付出换来的。

    多得些好处,也是理所当然!

    “笃、笃、笃......”

    指节轻轻叩在桌面上,陆仲很快想出一个大体计划。

    然而是否能成,还是得看灭虫灵效果如何。

    ......

    翌日一早,又有客上门。

    这次来的是刘镜玄。

    跟之前一样,陆仲将他请到客厅,奉茶一杯。

    “多谢!”

    一脸心事的刘镜玄端起热茶,茗了一口,稍解了身上寒气,才缓缓说道:“今日前来,是有一件事要通知道友。”

    陆仲看着他,心道难道真给宋家说中了?

    另一边,刘镜玄递出一份文书。

    “这是解约书,只要道友愿意,现在就能与我刘家解约,辞去除虫供奉一职,双方从此天各一边,互不相干。”

    “道友这,这难道是看不起在下!”

    陆仲将解约书退回去,语气相当严肃。

    除虫供奉,只有汇报职责,并没有根除的义务,是以哪怕虫灾蔓延,他也只需尽力,并不需要为了保命,而放弃这个位置。

    况且,他还有灭虫灵在,自然是不惧。

    怎知道,刘镜玄一听这话,面露感动之色。

    “我就知道,陆供奉不会抛弃我刘家!”

    他嘴中这般说着,将一块镶金令牌放在桌上,推到陆仲身前:“既然这样,那我就能将柳条集放心交给道友了。”

    陆仲面色平静,心中再次被惊到。

    家族何时都如此大方了?

    镶金令牌代表的含义,他作为柳条集除虫供奉,可以说是再清楚不过,持着它,就相当于获得了此庄的管理权,对外可称“执事”。

    虽然执事之位,远不如实封,可也是实打实的实权。

    哪怕掌握一时三刻,也能借此攫取大量利益。

    “该不会......”

    陆仲很快想通其中关窍。

    这柳条集执事令,及其代表的执事位置,刘家与其说是给自己,倒不如说是给自己的师傅林青云,毕竟一旦将田庄交给他陆仲,身为师傅的林青云,随手帮助一下,说不定就能助柳条集渡过难关,在虫灾中幸存下来。

    一个个的真是好算计!

    陆仲心中一叹,自己怎么就不精通权谋呢?

    如果精通,说不定能借此而起。

    宋家允诺的好处也是,只要道德底线稍微灵活一点。

    奈何!

    他想到这里,将执事令推了回去,面有歉色:“多谢刘执事厚爱了,可惜在下力有不逮,难以胜任执事的位置,还是请您另选一位合适人选。”

    见陆仲未能如自己所愿,刘镜玄只好借故告辞。

    送走来客后,陆仲坐在客厅中,目光四下扫视。

    他忽然意识到一点。

    连刘家都对未来如此悲观,自己身居于柳条集,又怎么能一点防备也不做?

    别的先不说,至少要建个庇护所。

    一说到庇护所,陆仲立刻就有了想法。

    妖虫通常对灵气十分敏感,源自于它们本能,但这种感知距离是有极限的,只要超出感知的最大极限,就能避免被发现。

    上天入地,或是远远避开,都能做到这点。

    自己一区区炼气,自然没有上天的本事,离开长洲地区也做不到,那无异于是在给沿途的妖兽、邪修劫修送肉上门,自寻死路而已。

    所以只剩下入地。

    换而言之,就是挖洞!

    “用法器挖洞,还可以顺便练习御器术。”陆仲默想道。

    一举两得!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成本低。

    挖洞对他来说,仅是以防万一。

    只是如果真的遇上意外,相较于躲在地下,陆仲第一的选择还是前往长洲坊市,寄身于大阵的保护之下,已经有了身份牌的他,随时随刻都能进入那里。

    默默思考,他将挖洞列入到日常事程中。

    就先挖它个三十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