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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七三章 百尺竿头怎么说

    “因为这地儿当初是我选的,所以才让离家最远的绯绯迟到了,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我不喝谁喝?必须我喝。”木垚右手拦着金绯的手臂,左手已经端起了自己的酒杯。

    “这么好的地儿,当初好像是大家一起商定的吧。你可不能把‘功劳’都往自己身上揽啊。”已经有人笑出声了。

    “木垚,好意我心领了。但既然是我迟到了,就理应受罚。”金绯微笑着看向木垚。

    她这甜蜜的笑,彻底征服了木垚。

    “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木垚还没喝多少,就开始朝着金绯撒起酒疯,“说我喝就是我喝!难道你要让我食言,欲将我置于‘言而不信的小人之境地’吗?!”

    木垚这话虽说得真切,但十分欠妥。可是金绯被他尚且清醒的酒后气势给震慑住,一想他也是为自己挡酒,乃一片好心,便只好说了一句:“那好吧,谢谢你。”

    然后金绯看向大家,意思是:不是我不喝,而是他非要喝,这不让替还急眼了,你们说怎么办?

    “好!”

    “垚哥真男人!”

    “!”

    “老四威武!”

    “老四牛皮!”

    “四哥敞亮!”

    “呵呵……”

    所有人要么用慷慨激昂的言辞,要不就用表示称赞的手势,对木垚表示强烈的钦佩及认同。

    “既然四弟这么说了,金绯也同意了,那我们就没有拒绝的理由了。”黄星峰笑道,“不过,男人罚酒可不能用酒盅了,那必须得换茶杯,方显英雄气概!”

    金绯刚要说什么,就被木垚一声吼给打断了:“好!取我的碗来!”

    三杯过后,木垚快速冲出门外,一溜烟直奔洗手间而去……

    “哇哇哇哇!”木垚在厕所坑边一边大吐一边想,这他吗再晚一步,就得当场口吐莲花!这要是让女神看到自己如此狼狈的样子,那还活不活了?

    当木垚浑身酒气,晕晕乎乎,摇头摆腿地走出洗手间的时候,抬头一瞧门外等候之人,一下傻眼了,那亭亭玉立的曼妙身影赫然是金绯!

    木垚怀疑自己看错了,使劲用双手揉了揉眼睛,发现视线更模糊了……

    本来木垚喝完三杯跑出来后,很多人也都跟了出来,因为大家都知道他的酒量,所以也很担心。

    不过,大伙儿看到金绯也焦急地等在洗手间外,便都非常识趣地悄悄回去了。

    而金绯只顾着担心木垚,并没有注意到身后的众人早已撤去,当看着木垚摇摇晃晃走出来的时候,才发现此时只剩她一人了。

    金绯并非迂腐之人,关键时候也顾不上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之类的世俗观念,赶紧走上前,一把将木垚扶住。

    木垚察觉到搀扶着自己胳膊的人,正是梦中女神金绯的时候,他突然紧张得说不出话来了,脑子似乎比之前更清醒了,但是身体平衡的控制能力反倒更差了。

    木垚直感觉浑身轻飘飘的,脚下的步子变得更加没个重心,身子眼看就要向前栽倒。

    金绯反应本来就快,紧要关头更是顾不得多想,忙伸出左手一把薅住木垚的左肩,为了让他稳住身形,金绯右手抓着木垚的右臂,从自己的玉颈后面绕过,让他的右手搭在自己的香肩之上。

    金绯和木垚二人,此刻就像是一对好兄弟一样,勾肩搭背,相互扶持着——其实准确讲,应该是金绯把自己当成一根拐杖,支撑着木垚在继续前进。

    能够与女神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而且还是以这样密切的方式,木垚幸福得几乎要昏厥过去,可他在窒息前却没有任何猥琐的想法,却在脑海神经质地出现这样一幅画面。

    那是《圣斗士》中的一个场景:两百八十多年前,与冥王哈迪斯的圣战之后,唯一幸存下来的两个人——童虎和史昂,就是这样互相搀扶的……

    而此刻木垚的感受,与其说是幸福,倒不如说还有更多的其他复杂情绪——是世上仅存你我二人后,亲人间彼此扶携,相依为命的无限悲壮,也有袍泽间不离不弃,相濡以沫的至上感动。

    “真傻,不能喝就不要逞强嘛。”金绯埋怨的话却是从上翘的嘴角中逸出……

    其实木垚早就有些意识到,一直这样被金绯架着胳膊有些不好,可能让看见的人产生误会,没准要毁人清誉,可身体就是莫名其妙地难以站稳。

    再加上被高贵女神毫不嫌弃的相帮行为所深深地触动,酒精借着这股劲儿一下又冲上了脑子里,几乎又侵占了每一粒脑细胞,使木垚变得更加麻木,身体就越发不听使唤。

    这是一种神奇的醉酒感觉,明明脑子很清楚,可就是无法灵活……甚至是根本就不能够控制自己的身体——就相当于给脑子打了兴奋剂,致使它失去了对躯干的指挥能力。

    “哎呀,怎么喝成这样啦。”在包间门外等候的叶静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恶臭扑面而来,然后看向金绯,“你也真行,都不嫌他臭啊?”嘴上虽这么说,却赶紧上前帮金绯一起撑住木垚。

    就这样,两人一左一右,一边架着一支胳膊,一同将几近烂醉如泥的木垚扶进雅间。

    众人看到木垚这般严重的醉酒情景,也有些意外,但即便如此,也无法阻止大家爱开玩笑的心,都认为木垚这趟难受算是捱着了,竟然让两位大美女一齐给护送回来,果真是艳福不浅。

    “我说老四,你喝这点儿酒不至于吧。”于哲笑嘻嘻地说道,“而且,一般情况下,你出酒之后,应该变清醒才对啊,怎么现在反倒更迷糊了?说,你是不是为了接近美女,故意装成这样的?”

    “啊?啊……”木垚瘫在椅子上,舌头直打结,一句完整话都说不出来了。

    “三弟,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啊。”黄星峰正襟危坐,一脸严肃地说道,“你看看你四弟都醉成什么样子了,怎么可能是在装?”

    “得,算我说错了还不行吗?”于哲点头认错。

    “小三,你一句‘我错了’就完了吗?”蓝晓丁叫嚣着,“必须罚酒一大杯!给老四赔礼道歉!”

    “行行,我喝。”于哲说着,举起手边的白瓷茶杯,将里面的啤酒“咕嘟咕嘟”几口喝干,“过瘾!我正好口渴了。”

    “不算!喝啤酒不算。”蓝晓丁继续叫嚷,“按照前辈们的习惯,罚酒当‘浮一大白’!你得喝白的!”

    “我就是用白杯子喝的酒啊。”于哲笑道,“谁规定啤酒就不算酒的?”

    “你这不抬杠加扯淡吗?”蓝晓丁也被逗乐,“浮一大白,浮一大白,是让你喝白酒,是让你用特么白色杯子吗?”

    “孤陋寡闻了不是?”于哲严肃一下,瞬间又笑道,“孤陋寡闻了吧,‘浮一大白’之中的‘白’字,就是‘罚酒用的酒杯’,而不是‘白酒’的意思。再说了,古人泥马有白酒喝啊?一大白就是一大杯酒,啥酒都行。”

    “你特么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有点儿道理。古人貌似多喝的是黄酒之类的浊酒,早先蒸馏技术貌似还真不咋地。”蓝晓丁也是个讲理的人,“可是,为什么要用‘白’来表示酒杯呢?就因为它白啊?”

    “当然不是了。”于哲解释道,“那是因为罚酒用的那种杯子,在俯视杯口的时候,看着它的形状特别像甲骨文中的‘白’字,故而得此名。”

    “哦,这下又涨‘姿势’了。”蓝晓丁发现自己杠没有白抬……

    木垚此时正趴在桌子上闭目养神,顺便醒酒,虽然没有睡着,但是也未曾留意兄弟们的谈话。

    他就连“大伙儿白酒喝得差不多了,已经换成啤酒开始打圈漱口”这事儿也不知道。

    因为他此刻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木垚从未感到如此幸福,能够得到女神相扶,简直是死也甘心了。

    于是,酒后还不太清楚的脑瓜,让他又痴心妄想起来,自以为是地感觉与女神的距离变得再近了一层——其实他们一直就没有远离。

    只不过,木垚所幻想的“近”,并不是女神所理解的“近”。

    但是,不管木垚是否会意识到这一点,都不能阻挡他重新鼓起勇气,再次在心中泛起“想要追求女神”的狂潮。

    尽管他知道自己与女神之间的距离遥不可及,他感觉“癞蛤蟆吃上天鹅肉”都比他们能够在一起更现实。

    可是,这仅仅是针对现在的自己,所不得不产生的一种妄自菲薄的自卑想法。

    他突然想起,在自己了解不多的名言中有这样一句,叫做“莫欺少年穷”!他还年轻,只要肯奋斗,怎么就知道将来的自己也无法配上现在的女神呢?

    其实,目前他只是自欺,因为根本就没有人嫌弃过他,尤其是他最爱的女神——金绯。

    难道他都没有意识到,每次吐酒之后,自己身上的味道有多么难闻吗?那种令人作呕的臭气就连他自己都会深恶痛绝,可就在刚才,金绯却不顾被熏臭的危险,依旧让清香玉体贴近,并将他扶住。

    如果木垚能够知道金绯的嗅觉异常灵敏,那他一定会感动得嚎啕大哭……

    朋友之间,无所谓嫌弃。

    可是,如果要让彼此间的友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甚至是想跨过“友达以上,恋爱未满”这道槛儿,除了主动努力能够获得外在条件的对等之外,更要有真挚的心。

    当然,很多情况下,能够做些令人感动的事情,或者是让对方看到你潜在的魅力,也是很有必要的。

    于是,木垚在养精蓄锐之后,从新抬起他那颗尚有些微醺的头,打算酒壮怂人胆,当着大家和女神的面,准备要开始胡言乱语了。

    饼子曰:

    女神迟到都怪我,三碗下肚跑厕所。

    不畏酒臭相扶持,百尺竿头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