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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赵晗

    三月前,枫林镇。

    太阳刚刚从东方升起,被橙红色的朝霞掩映着,耀眼的阳光微微照亮了黑沉沉的大地,揭去了夜幕的轻纱,枫林镇的人们也迎来了新的一天。

    在镇子边缘一处略显偏僻的小宅院中,缕缕阳光直射进宅院中的一处房间里,像一束亮闪闪的金线,暖暖的照进房间,把整个房间映成金色。

    一名少年坐在有些老旧的木床上怔怔出神,顷刻后抿了抿嘴接着轻叹一声。

    “就算是现在多少也有些难以接受,但既来之则安之吧,重来一次的机会多少人想要却得不到,可要好好珍惜。”

    少年摇摇头回过神来,又捋了捋之前在脑海之中涌现出来的记忆。

    不知是巧合还是其他,这具身体的主人也名为赵晗。

    原身的记忆让赵晗得知他现在所在的地方名为枫林镇,是大齐王朝统治下的一个位于东南方的小镇。

    这个大齐王朝政治体制与前世的古代封建王朝相同,都为君主专制制度。

    但与前世古代王朝不同的是,大齐有着超凡力量——武者与修仙者。

    根据原身的记忆听闻,赵晗得知大齐在每一处县都设有一个由修仙者坐镇的机构——仙台。

    仙台里的修仙者接受各个县管辖下的各个地方的委托,专门处理超凡事件。

    至于县往上的郡的消息,仅仅只是一名未走出枫林镇的少年就无从得知了。

    像枫林镇这样的小镇,大多都只有武者作为武装力量。

    不过在原身的记忆中,赵晗发现就连枫林镇这样略处偏僻的小镇都已经十几年没有出过超凡事件,镇中武者出手的次数都寥寥无几。

    由此观之,似乎整个大齐都十分和平。

    而一想到有可能能够获得前世小说中那些超凡力量,赵晗不禁激动起来,内心无比火热。

    少年时,谁不想仗剑走天涯,谁不想来一回鲜衣怒马少年时,一日看尽长安花?

    压下心中的激动,赵晗继续吸收起原身的记忆。

    原身的记忆碎片之中并没有关于父母的记忆,有的只是一名老猎户。

    老猎户不是亲人但胜似亲人,是原身最亲近的人,据老猎户所说,原身还是婴儿时就被老猎户从森林之中捡回来。

    当时的老猎户见到森林之中有着一名弃婴,惊讶弃婴未成为猛兽口中之食的同时因为心善不忍将一个这么小的孩子丢下,于是就收养了下来。

    这名弃婴的身前有着一枚银锁,银锁上刻着一个字——赵。

    老猎户收养了原身之后,照料的无微不至,因为老猎户年近半百又膝下无子,因此将原身视作了亲生儿子抚养。

    再加上原身打小可爱、懂事,老猎户是欢喜的不行,甚至在镇上找了位先生取名,单名一个晗字。

    先生告诉老猎户晗字寓意天将明,迎接美好的清晨,给予希望。

    只认得、写得几个字的老猎户不懂这些,他想的很简单:名字嘛,好听、顺口就足够了。

    取了名的那天老猎户止不住的念叨,碰到一个街坊邻居就笑着介绍原身的名字。

    带到原身大了之后,老猎户本想把原身送去镇上的学堂读书。

    但是家中的钱财用于两人生活已是有些捉襟见肘,并不足以再撑起原身读书,因此送原身去学堂一事便胎死腹中。

    这一事也成了老猎户心里的遗憾。

    而原身十岁时开始跟老猎户学习打猎,到了十二岁时就能把老猎户一身本事学去了七、八成。

    有了原身的帮助,两人靠着打猎以及养的几只鸡、鸭,生活虽然不至于优渥,但相比以前却好上太多,已经不愁吃喝,原身甚至每年都可以添一两套新衣。

    这样的生活就算是在镇上也算的上是中等水平,因此原身十二岁时除却跟老猎户一起打猎外,借着空余的时间又跟着一个采药人学习药理、采药,想要在进山打猎时顺带采些药草以作额外收入。

    原身的心思很简单,老猎户的年纪越来越大,已经到了颐养天年的时候了,多些收入也好赡养老猎户。

    到了四月前原身刚过十四岁时,老猎户病倒了,整个人十分虚弱、不能言语、神情恍惚,原身赶忙将老猎户送到医馆,一查发现老猎户竟是中风了。

    大夫告知原身要用续命汤才能治疗,但是医馆之中的黄芩和人参却不够了。

    原身跑遍整个镇上的医馆、药房,花了几乎所有的积蓄才凑足了两味药,老猎户服用了续命汤后接着治疗了几日,总算是有所好转,但是却有了口眼歪斜,语言不利,乃至半身不遂的后遗症。

    医师告知赵晗,让他时不时教教老猎户识字读书,说不准能稍微减轻点后遗症的影响。

    原身得知后,每晚一有空闲就都会进到主屋带着老猎户识字读书,老猎户也会尽力配合,时不时还会自行读书,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不想拖累自己的孩子。

    而在失去了老猎户这一劳动力之后,原身为了照顾老猎户和养活自己,加上还要时不时给老猎户购买汤药,因此不得不更加努力的去山林之中打猎、采药。

    整日早出晚归,有时因为采药还经常受伤,但所幸在这般努力之下获得的收入也不少,除了日常吃穿用度之外,时不时还能给老猎户买些补身子的汤药。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冬季逐渐来临,枫林镇渐渐下起了雪,雪给枫林镇披上了银装,但也封住了上山的路。

    原身逐渐很难通过打猎、采药来赚取钱财,因此接起了镇子上一些搬运的活计,而这样一来获得的收入只能是堪堪够用。

    更令人感到无力的是,老猎户的病情并未得到很有效的治疗,虽然后遗症并未加重,但是几乎是毫无进展的治疗让老猎户内心绝望。

    老猎户不想在这样下去,因为现在这样子称得上废人的他继续这样只会拖累赵晗。

    因此病痛的折磨、对自身现状的绝望与对孩子的怜爱让老猎户的内心煎熬不已,但为了不想拖累赵晗,老猎户渐渐萌生了死志。

    在一个雨夜,原身回到家之后,像往常一样在给老猎户送晚饭时,进屋看到的不是坐在长凳上俯身读书的老猎户。

    在原身面前的是躺在木床上老猎户冰冷的尸体。

    老猎户走的很安详,是笑着走的,笑容很温暖,是原身常看到的那温和、慈祥的笑容。

    桌子上留下了用刀刻下的歪歪扭扭的字迹:晗儿,我不想再拖累你了,要好好活,一定要心怀希望。

    原身在老猎户的床前跪了一夜后,第二天葬下了老猎户。

    而自下葬了老猎户之后,原身整日就变得有些浑浑噩噩,整个人心不在焉,常常借酒消愁。打猎、采药换来的钱除了吃食外,大都变成了原身的酒资。

    而就在赵晗穿越的前一天,原身因为采药,竟是失足摔倒,后脑勺磕到一块尖石之上就这么死去了。

    再后来就是赵晗穿越占据了这具身体,回到了家后给还在流血的脑袋做了简单的处理、包扎之后一觉睡到了现在。

    回忆完之后,赵晗不禁有些唏嘘。

    ‘真是世事无常。’

    赵晗撑着床起身伸了伸懒腰,准备整理好床铺之后去街上祭一祭自己的五脏庙。

    但是映入眼帘的一抹碧绿吸引住了赵晗的目光,赵晗拿起枕头旁边的一枚玉佩。

    玉佩不算大,拿在手中只觉通体温润,上面用繁琐的花纹刻着两只深绿色的小鱼,双鱼衔尾相连,包裹住中间的白玉小珠。双鱼雕刻的栩栩如生,仿佛随时可以跃动而出。

    不知是否是错觉,赵晗将这玉佩拿在手中总感觉身体暖洋洋的。

    这枚玉佩是昨天赵晗穿越而来之后发现的,当赵晗穿越醒来后便发现了这枚玉佩躺在了他的身旁。

    当时的玉佩被脑袋流出的鲜血染红,染上点点血色的玉佩显得有些妖异,带着一种莫名的吸引力,至少对赵凡来说是这样的。

    但是当脑海中涌现出的原身的记忆当中却并没有这枚玉佩的身影,也就是说玉佩是在原身死亡之后才出现的,还恰好出现在了赵晗的身旁。

    如此诡异的东西,正常情况下赵晗是绝对不会碰的,但是当时赵晗却鬼使神差的把玉佩拿走了。

    在回家途中,赵晗多次尝试把玉佩丢走,但只过片刻,待赵晗走远之后玉佩又会出现在他的身前,如同附骨之疽一般。

    到了最后,赵晗只得将玉佩收起带回了家中。

    看着手中精美的双鱼玉佩,赵晗有些苦恼:这玉佩要怎么处理呢?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个道理,赵晗前世就十分明白,这样一枚精美的玉佩,只要放在镇子上便会引起轩然大波。

    从记忆中看表面上枫林镇虽然民风淳朴,但暗地里肯定也少不了见不得人的事儿。

    就在赵晗想办法如何将玉佩隐蔽地藏在身上时,双鱼玉佩突然绽放出一阵碧绿的光芒,之后化作一道流光进入了赵晗的眉心。

    看完整个过程的赵晗不禁瞳孔放大、心跳加速。

    这......这是怎么回事?赵晗有些百思不得其解,但心中却隐隐有些猜想。

    自从获得了双鱼玉佩,赵晗在这初春时节感到身体暖洋洋的,整个人像是沐浴在了暖阳之下。

    但似乎除了让赵晗温暖身体,这玉佩就别无他用了。

    这玉佩还有什么用处?赵晗疑惑地想到。

    想了好一会,仍一无所获,赵晗索性不再去想,准备出门上街去了。

    赵晗推开木门,耀眼的阳光洒下刺得少年有些睁不开眼。

    赵晗眯着眼睛适应了一会,才慢悠悠的跨过门槛、走出家门朝着镇子中心的方向走去,上街去了。

    来到镇子的西街,赵晗对热闹的氛围有些诧异,明明天色尚早,但街上已经是熙熙攘攘,充斥着小贩的叫卖声,让早晨的枫林镇充满了鲜活的生气。

    一名现代人突然穿越到一个类似古代王朝的世界,不论适应力再怎么强也需要一个转变的过程,再者这里没有电子产品、生活更是不如前世那么便捷。

    而赵晗正是处在这样一个转变的过程之中。听着街上热闹的叫卖声,看着在前世城市生活中少有的古代城镇景色,赵晗在街上逛的兴致高昂,东看看、西瞧瞧。

    最后赵晗走到了一处比较热闹的面摊前,找了唯一一张空桌子坐下。

    面摊虽然开在街边,但规模不小,摆着七八个大木桌,每张桌子旁摆着四张长凳,除却赵晗坐的这一桌,别的桌上早已是座无虚席。

    这里的面摊老板老刘和老猎户是好友,再加上老刘烧的面相较于别家来说,味道更好且量大管饱,因此以前原身常被老猎户带着来吃这的面。

    坐了片刻,面摊唯一的一位伙计就上来了,手上还端着刚烧好的一壶茶。

    “晗哥儿,今儿还是跟以前一样,一碗阳春面加上一碟茴香豆?”

    伙计笑着问道,边说边给赵晗的杯中倒上粗茶,倒好茶后,用搭在肩上的巾子擦了擦木桌。

    赵晗微笑着点了点头,伙计看着面前的赵晗不禁怔了怔,但随即回过神来大声喊到:“阳春面一碗茴香豆一碟!”

    询问完赵晗之后,伙计就去接着忙活了。

    赵晗扫了一圈,视线对上了一旁正在忙活着的老刘,看着正在忙碌着的刘叔赵晗笑着点了点头,算是问好了。

    老刘见此也同前面的伙计一般怔了怔,仿佛重新认识了赵晗一般,但下一瞬就忙着手上的活去了。

    赵晗抿了抿伙计倒的茶,有点苦涩但却口感清凉,让赵晗的困意消减不少。

    不到盏茶工夫,伙计就端着面和茴香豆来了,看着端上的面上漂浮的点点肉沫,赵晗愣了愣。

    伙计见了笑道:“老板说很久没看到晗哥儿你这样高兴的神色了,就给你添了点荤腥。”

    赵晗听了顿了顿,伙计还以为赵晗是因为加了肉沫怕要加钱,末了补上一句:“这点荤腥不要钱,老板自己送的。”

    赵晗闻言道:“那就替我谢谢刘叔了。”

    伙计笑着点了点头便离开了。

    赵晗拿起桌上筷笼里的一双木筷,用筷子将碟子里面一半的茴香豆扫到面中拌了拌才开始吃面。

    面虽然仅仅只是阳春面,但香味浓郁,显然除了肉沫之外老刘甚至还滴了几滴香油。

    香味勾的赵晗食指大动,当即夹起面条,用嘴吹吹先慢条斯理地吃了起来,待凉了之后赵晗便大快朵颐。

    不一会,一碗面连面带汤和茴香豆便全进了赵晗的肚子里,长长的打了个饱嗝,赵晗只觉得此刻身心愉悦。

    从腰间掏出原身的钱袋,看了看里面的钱,赵晗不禁皱了皱眉,又看了看正在忙活着的伙计,从钱袋里掏出钱放在木桌上喊道:“伙计,结账,钱我放在桌子上面了。”

    在一旁擦桌子的伙计听了点点头,“好嘞,晗哥儿慢走!”

    因为赵晗从前常来,是面馆的老顾客,这样子的情形不是没有过,再加上街坊里声誉好。因此伙计信得过赵晗,有时候在忙就不会当面结账。

    赵晗伸了个懒腰,迎着朝阳离开了面摊,开始了他新的一天。

    擦完桌子的伙计端着托盘来收赵晗的碗筷,拿起桌上的铜钱数了数疑惑道:“怎么是七文,不应该是给五文吗?”

    下一刻伙计怔了一下,随后摇摇头,继续干活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