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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往事如烟

    2004年,周杰伦出了一首新歌——《东风破》,颇具古典风的流行乐,让人一听就难以忘怀。周杰伦真是音乐鬼才,哦,不,是方文山,他是文学奇才。

    方文山身上仿佛有苏东坡的影子,他既能高唱“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亦能发出“欲把西湖比西子,浓妆淡抹总相宜”的感叹。

    周杰伦和方文山的结合真是美妙绝伦啊。有多少人沉醉在方文山的歌词里?有多少人喜欢听周杰伦的歌?有多少人喜欢听这首《东风破》?

    这一年,潘洁和田刀刀上高三,她们已同桌两年,很幸运,不管是选文理科,还是分班,她们都在有幸在一个班,有幸成为同桌。她们是很要好的闺蜜,尽管她们个性不同,但都一样的喜欢周杰伦的歌。

    潘洁,163的身高,身材不算瘦,但也不胖。椭圆形的脸蛋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她的眼睛不算大也不算小,笑的时候眯成了一条线。她有一头长发,头发有些蓬松,有些泛黄,并不柔顺,都是浑然天成的。因为学校的规定,她不得不扎起头发。乍一看,她在外表上似乎并不出彩,不过是个平平无奇的女孩。她身上最大的亮点——她皮肤白皙,像牛奶一样白。老话说得好,“一白遮百丑”,当然,她并不丑。

    因为学校管理的缘故,她不得已要穿校服,统一的西装制服或者是运动服。整个校园里都是身着统一服饰男生和女生,毫无特色可言。每逢周末时,她总是爱穿短袖白衬衫,黑裤子,黑色袜子,黑色无跟皮鞋。这个时候,她才有了自己独一无二的风采。

    田刀刀,165的身高,身材削瘦,皮肤微黑,鹅蛋脸,眼睛大而有神,嘴唇很性感,有点像女明星舒淇的唇形。她喜欢扎马尾辫,穿T恤,搭牛仔裤,配白球鞋,一身飒爽。她是一个麻辣女孩,敢说敢做,敢作敢当,无畏勇敢,比如,她喜欢爱运动的男生,不,她只是喜欢爱踢足球的项烨而已。

    项烨,172的身高,偏瘦,面庞坚毅,棱角分明。他这样的身高,放在男生中,委实不算高,但项烨很有个性,他的眼神有一半冷漠高傲,一半散漫不羁。他对一切都不关心,唯有足球是他的热爱。在足球场上,他就是一只运动精灵,跑跳蹦跃一点不知道疲倦。有男生笑他是属猴的,他并不介意。

    有个性的男生总是招人喜欢,田刀刀就坦坦荡荡地喜欢项烨。田刀刀喜欢项烨这件事,全年级都知道。每次有人开项烨的玩笑,故意提起田刀刀的大名,项烨总是冷漠以对。男生们还以为项烨是故作清高,毕竟被人喜欢这件事,还是很骄傲的。

    项烨有项烨的苦恼,他不喜欢被人打扰,不喜欢被女生喜欢。田刀刀是出了名的难缠小魔女,性格太执拗了。高二时,女生800米比赛,还有半圈的时候,田刀刀不慎摔了一跤,谁都以为田刀刀会放弃,谁知她竟然瘸着腿跑到了终点——即便是最后一名。所有人都赞叹田刀刀的韧性,只有他不认可。他认为,执拗的女生心胸狭隘,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容易剑走偏锋。

    项烨心中喜欢的女孩是潘洁。潘洁性情柔和,端庄大方,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事,都会考虑别人的想法,从不固执己见。他记得田刀刀曾经和潘洁为一件小事争执,事情的起因他不记得了,他只记得潘洁说“一件小事而已,何必要动怒,你说的有道理,那就按照你的想法来,大不了再改。”最后的结局,做了一半的事,又换成了潘洁的想法。所以,潘洁在他的心中有着极好的印象。

    田刀刀喜欢项烨,人人都知。项烨喜欢潘洁,是藏在心底的喜欢,无人知晓。田刀刀写了一封情书,用淡蓝色的信封装好,托好友潘洁转交给项烨。

    多年以后,田刀刀早不记得那封信的内容,潘洁却还能清晰地记得。因为那封信,还一直夹一本书里,在她家的书橱里。那封信根本没送出去。不是潘洁不愿意转交,而是项烨说什么也不肯收。

    “我不喜欢田刀刀,我不想要她的信,以后,她所有的东西,你都不要转交了。你让她别白费心思了,我是永远也不会喜欢她的。”

    幽暗的操场边缘,有两个身影,一个是项烨,一个是潘洁,面对面而立。

    “为什么?你就不能给她一个机会吗?她满腔的热忱,你都视而不见吗?”潘洁为好友打抱不平。

    “感情的事情是顺其自然的,不能勉强,我不喜欢她就是不喜欢她,没有什么为什么?”

    “难怪他们都说你无情,你这人真是冷血,她这样一个有感情有担当的女孩子,坦坦荡荡地喜欢你,你就一点也不感动吗?”

    “如果只有感动,就不是爱情,不是真的喜欢。既然如此,还是不要感动的好。我宁愿做一个冷血的人,也不要做一个多情的人。多情自古空余恨!”

    潘洁与项烨的相处,都是因为田刀刀。倘若田刀刀没有喜欢过项烨,她只怕永远不会和这个自以为是,自私自利的男生多说一句话。可偏偏,她视田刀刀为挚友,她想为挚友争取……

    “潘洁,我不喜欢田刀刀,是因为……我有喜欢的人……”项烨不想再隐藏自己的心思。

    “是谁?”

    他们刚说到此处,突然听见大喝一声:“是谁在那边?”

    他们心知不妙,要是被人发现了便说不清楚了,于是不约而同撒腿就跑。教导主任的叫嚷声还在他们身后回响。

    这件事,田刀刀也是大学里听潘洁说起的。大约是大二的时候,潘洁来田刀刀学校看她。

    田刀刀欣喜万分,带着好友逛吃逛喝,玩了一天一夜。夜晚,繁星点点,她们在学校的操场上散步闲谈。

    “刀刀,我其实……失恋了……”潘洁主动说。

    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田刀刀,根本不知道好友的内心有多失落,有多痛心,要不是好友主动讲,她哪里会猜到?

    “谁,你和谁恋爱了?我怎么不知道?”

    “是,徐明见!”

    “啊?你和他,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啊?”田刀刀惊异地合不拢嘴,呆呆地望着好友,又不信地摇头。

    潘洁心中有愧,她瞒了好友三年多了。其实是高二那一年,她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徐明见。

    徐明见,175的身高,白白净净,清清秀秀,比许多女生还干净。他戴一副金丝边眼镜,更显得丝丝文文,他说话慢条斯理,又爱咬文嚼字。很多男生并不喜欢同他打交道,可偏偏潘洁喜欢这样的男孩子。

    潘洁喜欢徐见明,田刀刀竟然毫不知情。田刀刀对潘洁掏心掏肺,什么话都说,潘洁对田刀刀,却一直有所隐瞒。田刀刀心中总觉得堵得慌。

    潘洁意识到田刀刀的不快,心中有种不祥的预感。

    “其实,我高二的时候就喜欢徐明见了,我不告诉你,是我觉得,他不会喜欢,我说出来有些丢人……”

    田刀刀冷笑一声,“这么说来,我喜欢项烨,说出来就丢人咯?”

    “刀刀,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从来没有因为你喜欢项烨就看不起你……”潘洁急于解释。

    潘洁越解释越乱,还不如不解释。

    田刀刀摆摆手。

    “刀刀,往事都如烟飘散了,我喜欢徐明见又怎么样,我们谈过又怎么样,最后还不是分手了?你喜欢项烨,是没有错,你们没谈过也无所谓,反正最后的结局都不会好的,你就不要耿耿于怀了。”

    “不一样,那不一样。小洁,在你心中,我从来就不是你真正的朋友吧?”田刀刀反问,“除了这件事,你还有事瞒着我吧?你想瞒我多久?”

    田刀刀目光冰冷,像刀子一样戳人心。潘洁心中大骇,支支吾吾道:“没,没有了,对不起,刀刀,我……我想告诉你的,又……你知道我的性格,不像你直来直去,我这个人扭扭捏捏、束手束脚的,我自己都讨厌自己,我真不是故意的……”

    田刀刀又摆了摆手,阻止好友再说下去。

    操场中心,不知是何人,哼着歌,声音很清晰,是周杰伦的《东风破》,这人的嗓音有些嘶哑,唱得又极富情感,让很多人都为之沉醉。

    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

    岁月在墙上剥落看见小时候

    犹记得那年我们都还很年幼

    而如今琴声幽幽我的等候你没听过……

    潘洁和田刀刀曾经是何等地喜欢这首歌啊,她们听了无数遍,又学了很久,因为唱不出苍凉感而叹息。曾经,有多少次,她们上自习课偷偷听这首歌?曾经,有多少次,走在校园的路上,她们轻轻哼着这首歌?还记得,那一次元旦晚会上,田刀刀突发奇想,想和潘洁合唱这首歌,后来因为潘洁的推辞才作罢。那时候,她就是想唱给项烨听,想让他看到不一样的自己。

    往事如烟,是不是就能散了?并不是这样的,项烨一直在田刀刀的心头,是她求而不得的哀痛。从大一开始,有多少男生追求她,她毫不留恋地拒绝,她的心中始终保持着对初恋最纯洁的爱!可惜……

    田刀刀不知道,还要经历多久,她才能彻底忘记项烨,或许是生命的尽头,总之,这个男孩会一直在她的心头,抹不去记忆,刮不掉痕迹。

    “刀刀,不要再喜欢项烨了,好不好,会有更好的男生等着你……”潘洁犹豫着要不要告诉好友一些事,说吧,她怕好友承受不住,不说吧,她自己心里过意不去。

    临行前,田刀刀向好友挥手,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潘洁瞒了她许多事。

    这一年的秋天,田刀刀去另一个好友的学校玩,竟然遇见了也来看好友的项烨。这是田刀刀和项烨大学里第一次相见。田刀刀感慨万千,觉得是命运的安排,让她再遇见项烨。项烨还是冷冷的,并无同学重逢的情意。

    田刀刀的好友和项烨的好友都知道田刀刀喜欢项烨,他们都想给田刀刀制造机会,悄悄地找借口离开,给他们独处的机会。

    “项烨,从高二到现在,我一直喜欢你,我喜欢你三年多了,你能不能试着喜欢我,我们可以试试,如果试过之后,你觉得我们不合适,分手的时候,我绝不纠缠你,我只是不想让自己有遗憾。”田刀刀当面向项烨表白。

    “田刀刀,我是永远不可能喜欢你的,你就别再浪费感情了。”项烨冷冷地说。

    “为什么?”田刀刀不死心,她不要颜面的追问。

    “为什么?曾经,潘洁也问我为什么……田刀刀,我是很佩服你,佩服你的勇敢,佩服你的直率,你长得也很好看,应该有不少男生喜欢你,只可惜,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早就有喜欢的人了!”

    “是谁?”田刀刀又羞愤又不甘心。

    “潘洁没告诉你吗?”

    “你什么意思?”

    “我喜欢的人是……”项烨顿了一顿,掷地有声地说,“潘洁!”

    “什么?”田刀刀大惊失色,几乎站立不稳,口中重复着,“潘洁?”

    “对,潘洁,我喜欢她,我一直喜欢她。可惜,她不喜欢我,她喜欢徐明见……”项烨忧伤地说,“田刀刀,其实,我们是一样的可怜,喜欢的人都不喜欢我们……”

    田刀刀落荒而逃,她从未如此狼狈过。她喜欢的男孩,原来喜欢她的好友。她的好友明明知道,却从未告诉过她,一直看着她的笑话。她就是公园一只蹦来蹦去的猴子,丑态毕出!

    田刀刀和潘洁的友情走到了尽头,止步于此。

    大学毕业之前,田刀刀再没有联系过潘洁,也拒绝回潘洁的信息,也不接她的电话。大学毕业后,田刀刀离开了上学的城市,去了一个新城市发展。她希望忘掉过往的所有,包括那段失败的初恋和友情。

    工作三年,田刀刀竟然在甲方处遇见了徐明见——高中同学——她与这个人几乎从未有过交往,只记得他的名字,连他的长相也忘记了。还是徐明见先认出了她。

    工作之外的时间,徐明见约她出来喝茶。因为是老同学,她也没有推辞。

    车水马龙的街道,人来人往,车流穿梭。他们坐在一家雅致的茶社内,面对着玻璃窗外的热闹,一味地沉默不语,竟不似相识的人。

    “田刀刀,你再见我,一点欣喜也没有吗?好歹我们同学了两年。”徐明见讪讪地笑。

    “上高中那会,对你没什么印象。我这人说话直,你别见怪啊。”田刀刀漫不经心地拨弄茶盖。

    “是啊,那时候,你的注意力都在项烨身上,又怎么会注意旁人。”

    田刀刀心中的怒火直窜,强压着怒火道:“你是在笑话我吗?”

    “不不不……”徐明见连忙致歉,“对不起,不是这个意思,你误会了,我决没有笑话你的意思。我一直觉得你是我见过最勇敢最飒爽的女生,我倾慕你还来不及,怎么会笑话你。”

    田刀刀听见他如此说,气消了一半,笑道:“我怎么也想不到,你竟然和潘洁谈过。”

    徐明见白净的脸涨的通红,支支吾吾道:“你……你也知道啦?”

    徐明见和潘洁的恋爱只有一个多月,知道的人并不多。当初,他并不愿意接受潘洁的追求,他心中另有所属,只是因为……他喜欢的女孩和潘洁是最好的朋友,没错,就是田刀刀。他喜欢田刀刀,他也知道田刀刀喜欢项烨,可他还是抑制不住地喜欢她。感情的事,没有对错之分,没有先来后到,总之,他就是喜欢田刀刀。他愿意和潘洁试试,也纯粹为了田刀刀——尽管毫无连接点。

    “徐明见,你说,好不好笑,因为一个男生,我和潘洁闹掰了。”

    田刀刀当然不止一次的后悔,但她的性格太执拗了,她不肯低头,不肯认输,不肯回头,宁愿一直错下去,宁愿失去一个好友。

    徐明见当然没有说他喜欢田刀刀的话,快要十年了,他现在的喜欢,也不是高中时的心境了。他希望看见田刀刀幸福,希望看见田刀刀的笑容,像当初,他第一次见到她时那般。

    高二开学,那天阳光晴好,他骑着自行车在路上。突然,一道身影闪过,一个扎马尾辫的女孩,从他身边疾驰飞过,像一阵风一般。他好胜心激起,追着这个女孩一路。可巧,女孩跟他一个学校。

    他默默地追随着女孩的脚步,然后一同到了高二六班。原来,女孩和他同班。

    “嗨,你也这个班的啊!”女孩回头,发现了他,灿烂地笑。

    “是啊!”他欣喜地说。

    “幸会幸会啊!”女孩点点头,就扭头进门。

    后来,他知道,她叫田刀刀。田刀刀喜欢项烨,谁都知道。田刀刀眼中只有项烨,从未注意过他。他压抑着嫉妒,压抑着心痛,度过了高中时代,没有勇气和她多说一句话。

    喜欢一个人,有时候真的是拼尽全力,有时候又极力克制,不同的方式,折射地是不同的性格。喜欢一个人未必就有结果,这世间有多少暗恋,有多少求而不得,谁的情不是苦的?人生从来就不是圆满的过程,有缺有憾才是真实的人生。